《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人教版!语文书!... 人教版!语文书! 展开
匿名用户
2013-08-26
展开全部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想要的,大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所追求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什么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如果见了高位厚禄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走投无路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箪食一豆羹),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万钟俸禄);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箪食一豆羹),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万钟俸禄);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箪食一豆羹),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万钟俸禄)。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做吗?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天性。
匿名用户
2013-08-26
展开全部
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i),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éi)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翻译: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因此我不做为了生而不择手段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因此(即使)有祸患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得到生命的办法什么不可以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做的呢?由于这个原因有可以获得生存手段然而不用的人,由于这个原因有可以躲避祸患手段而不采用。因为这个缘故,人们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厌恶的东西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感情,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感情,只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篮食物,一碗汤,得到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吆喝着给他吃,路上的饥饿的行人也不会接受;用脚践踏着给他吃,就连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如果有丰厚的俸禄却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这样,优厚的俸禄为我带来什么好处呢?是为了美丽的房子、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走投无路的穷人感激我的恩德吗?从前即使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宫室的美丽却接受了;先前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做吗?这就叫做丧失了(自己的)天性。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匿名用户
2013-08-26
展开全部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拥有,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喜爱的,(然而)我喜爱的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不做只求利益不则手段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所厌恶的有胜过死亡的事情,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保全生命的,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一切能够用来避开祸患的手段,有哪一桩不能采用呢?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人不用;照此做就可以避祸,却有人不采纳它。(因此可见)人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情。不仅仅贤德的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这种思想,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他,讨饭的叫花子也不屑看它一眼。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如果有人仍然这样做)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1)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