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购房合同为什么还要到房管局备案
这是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的,为了保障安全。
我国商品房实行预售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
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扩展资料:
房合同备案有以下几个好处:
一是可以知晓所购房屋手续是否合法。购房合同备案前,登记部门会对房屋的有关材料进行查阅,如看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 许可证》等。只有所售房屋符合一定的条件,预售合同才能登记备案。
二是可以防止“一房多卖”。如果同一套房屋已出售,且预售合同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 开发商再将该房出售给他人,后一合同则不能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三是可以防止房屋“多重抵押”。如果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已抵押的,且不能出具解除抵押关系证 明,就不能在房产部门备案。
参考资料:
签完购房合同,还要到房管局备案为了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保障买房人的买房权益。
“房管局备案”是指“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是购房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后,一个月内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备案登记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等情况,备案登记是进行税费缴纳,办理房产证等前提条件,有些地方银行按揭也必须是备案后方可进行。
扩展资料
办理程序如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需携带材料如下:
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买受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包括:
(1)买受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买受人为外省市自然人的,还需提交《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的复印件;
(2)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3)向境外(含港、澳、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预售商品房的,还需提交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4)预售已被抵押的商品房,还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预售的材料。
6、凡境外个人(含港澳台侨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须提供:
(1)、港澳人员提交有效的《港澳人员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华侨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驻在国长期居留身份证件、台湾居民提交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个人和华侨还需提交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或北京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台湾同胞在京购买多套商品房介绍信》。
(2)、外国个人提交有效的护照和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
(3)、各国驻华大使馆、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提交外交部同意其购房的照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这是因为我国实行预售合同备案和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能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售或将售房款挪作他用,以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扩展资料:
购房合同备案有以下几个好处:
一是可以知晓所购房屋手续是否合法。购房合同备案前,登记部门会对房屋的有关材料进行查阅,如看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只有所售房屋符合一定的条件,预售合同才能登记备案。
二是可以防止“一房多卖”。如果同一套房屋已出售,且预售合同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 开发商再将该房出售给他人,后一合同则不能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三是可以防止房屋“多重抵押”。如果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已抵押的,且不能出具解除抵押关系证 明,就不能在房产部门备案。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购房合同备案有以下几个好处:
可以知晓所购房屋手续是否合法。购房合同备案前,登记部门会对房屋的有关材料进行查阅,如看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 许可证》等。只有所售房屋符合一定的条件,预售合同才能登记备案。
可以防止“一房多卖”。如果同一套房屋已出售,且预售合同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 开发商再将该房出售给他人,后一合同则不能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三是可以防止房屋“多重抵押”。如果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已抵押的,且不能出具解除抵押关系证 明,就不能在房产部门备案。
扩展资料:
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备案应该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之内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① 客户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后,开发商会将购房合同集中递交到房管局进行备案,此过程一般需要三十天时间。
如客户为按揭购房,待合同在房管局备案完成 后,还需再将客户的所有贷款资料递交给按揭银行进行审核,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此过程的办理时间一般也需要三十天左右(视不同银行工作情况而定)。
② 待以上手续全部完成后,签约会通知客户领取购房合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签完购房合同为什么还要备案?
我国商品房实行预售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 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要到房地产交易*登记备案才能生效。购 房合同备案有以下几个好处:
一.是可以知晓所购房屋手续是否合法。购房合同备案前,登记部门会对房屋的有关材料进行查阅,如看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 许可证》等。只有所售房屋符合一定的条件,预售合同才能登记备案。
二.是可以防止“一房多卖”。如果同一套房屋已出售,且预售合同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 开发商再将该房出售给他人,后一合同则不能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三是可以防止房屋“多重抵押”。如果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已抵押的,且不能出具解除抵押关系证 明,就不能在房产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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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属登记
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和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制度的总称。由于房地产具有不可移动性的特征,所以房地产的流通仅仅表现为权利主体的变更和相关权利的设定、变更。而权利必须由法律以一定方式进行确认和公示,由此各个国家对房地产的有效管理几乎都通过房地产权属登记来进行,以保障交易安全、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地产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房地产他项权利进行登记,从而依法确认房地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法律效力
房地产登记具有权利确认、权利公示和管理职能。在中国,房地产权属登记是一项行政法律制度,具有强行性。未经登记的权利,法律不予认可和保护。这在中国的行政规章中已有明确规定。如建设部《城市房屋产权户籍管理暂行办法》第18条规定:“凡未按照本办法申请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其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他项权利的设定,均为无效。”国家土地局《土地登记规则》第25条规定:“不经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及他项权利的转移属于非法转让,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也规定未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出租和设定抵押。因此,中国的房地产登记为房地产权利形成和流转过程中的成立要件之一,未经登记,不产生法律效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地产权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