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回答
展开全部
事业单位改革中公安局事业编改革,纯服务人员,纳入财政开支。经济收入的人员。改编成自收自支的事业编。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事业单位改制暂时是没有全国性的通用规定的,公安局的事业编制不属于公务员,属于企事业编制,如果改制成公务员的话必须要经过考试,要不然就改制违法了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非常支持,其实全国已经有不少地方给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授衔了,只是编制没有变,授衔了就是人民警察。这次公安改革如果不去考虑这些非常实际的问题,等于没有改革,等于是公安部在闭门造车,全国这样的事业编制在公安机关的人太多了,而且基本都在一线执法岗位工作,抓捕罪犯,维持社会治安,这与中央提出的法治社会建设、规范执法等内容极其矛盾,让他们在工作岗位上工作,又不给与应该的执法资格和社会待遇,这是不合理的。况且,2005年前后全国公安机关把200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具有干部身份、大专以上学历、全额财政拨款的人员都授衔了,而且都转为了公务员。一些以前的工人等历史遗留问题都得到了解决。这都是事实,那现在的公安改革是否也应该把这些问题捋顺呢?如果没有,那算是什么改革,2003年以后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在制定招考计划、方案、政策的同时,你就不要给公安机关招考事业编制人员,招考进去了就因该合理解决。和人民警察公务员考试一样,都是全社会公开招考、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都是通过正常渠道招录的,为什么不能予以解决?一样的招考、一样的工作、一样的责任、一样的人,待遇不一样、工资不一样、身份不一样。
现在,党和国家,我们的公安部,该给我们一个说法了。
现在,党和国家,我们的公安部,该给我们一个说法了。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