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路上三双脚印旁边一个不字”的成语为:不足为凭。
读音:bù zú wéi píng
【解释】不能当作凭证或根据。
【出处】宋·刘安世《论蔡确作诗讥讪事第六》:“诗板是明白已验之迹,便可为据;开具乃委曲苟免之词,不足为凭。”
【结构】动宾式。
【用法】指事情或言论不能成为凭据;不可当真。与“不足为据”同义。
【正音】为;不能读作“wèi”。
【辨形】凭;不能写作“屏”。
【近义词】道听途说、无案可稽、捕风捉影
【反义词】有案可稽、言之凿凿、铁证如山
【例句】 (1)他说你有罪你就有罪?几句空话;~。 (2)要证明这事;得有真凭实据;道听途说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