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修改名字应该怎么办
年满18周岁公民,无特殊理由的,现用姓名不予更改。为确保在校学生生源的真实性,在校学生的姓名原则上不予以更改,确有特殊原因须变更现用姓名的应严格审核,其办理程序如下: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需要改名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写出变更理由报告;
4、经所在学校签出同意变更意见,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5、报区、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成年人的三个条件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需要先说请自己需要改名以理由;
2、理由要充分,由于改名后对很多信息造成影响,程序较繁琐,没有充分的理由的话,工作人员可能拒绝请求;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百度百科
改名程序:
需要改名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但是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需要先说请自己需要改名以理由;
2.理由要充分,由于改名后对很多信息造成影响,程序较繁琐,没有充分的理由的话,工作人员可能拒绝请求;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注意事项: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扩展资料:
未成年人需要父母或及其他监护人前去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公民改变姓名-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变更姓名审批程序: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办理
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变更姓名审批收费:不收费
扩展资料
1、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监督下
2、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3、理由要充分
4、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5、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另外要提醒的是,个人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改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在派出所更改个人名字:
一、满足的条件和需要提供的材料。
1、还没有满16周岁的人,提出要求换个名字,只能由他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拿着身份证,户口本,自己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2、已经满16周岁的成人,由本人拿着身份证,户口本,村里或社区的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审批成功后,办理变更,照好相片,换领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变更名字的程序,以及需要多少时间。
1、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在接到群众的申请材料,五个工作日内,必须作出核准。
2、需要上报市公安局的,市公安局接到上报材料后,应该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的决定,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核准的决定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结果通知给申请人。
拓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更改个人名字的人必须向民警,表达自己需要迫切改名字的意愿。更改名字的理由必须要充分。
2、更改名字的人,必须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他个人承担。
3、更改名字的人,依照法律规定,变更了自己的姓名后,原来的姓名作为:“曾用名”,以备查询。我们一个人一生只能更改一次名字,没有第二次。
大家改名字一定要小心谨慎。因为,名字改好以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会保险以及很多产权证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发生,如果不处理好,会产生许多的麻烦,或者是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3)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
拓展资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这是公民依法办理姓名变更的最直接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