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你可以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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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我们已经成年了,可以独自了,注册办理一些东西时都可以用自己的身份证,可以尝试做一些工作,挣钱补贴家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名词解释:
1、 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权利:包括公民的人格、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肖像权、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 、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公民的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以及科学文化方面似的权利和自由。
4、 特定人的权利: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退休人员和列军属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的权利;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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