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蓄电池三包期规定是什么?
2022-07-29 · 百度认证:上海万通职业技能培训官方账号,教育领域创作者
汽车蓄电池三包期规定:
1、要求生产者将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的动力蓄电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内的容量衰减限值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2、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作为与发动机、变速器并列的家用汽车主要零部件,纳入免费更换总成的规定范围。
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或者交付产品)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修理者应当免费更换。
3、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与其主要零件反复发生的质量问题纳入退换车条款。
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4、在退换车条款中补充了家用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故障。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或者交付产品)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km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如果出现动力蓄电池起火的问题,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5、在三包有效期内,若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或者换货。
6、在三包有效期内,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