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报名条件
普通话考试报名条件是:
普通话报考条件包括报考者应为中小学教师,中等师范学校教师和高等院校文科教师和师范院校毕业生等。具体报名条件包含以下七类:
1、中小学教师。
2、中等师范学校教师和高等院校文科教师。
3、师范院校毕业生(高等师范里,首先是文科类毕业生)。
4、广播、电视、电影、戏剧,以及外语、旅游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毕业生。
5、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6、从事电影、电视剧、话剧表演和影视配音的专业人员。
7、其他应当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和自愿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
普通话水平测试(Putonghua Shuiping Ceshi,简称PSC)是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三部委于1994年10月发布的一项语言考试制度。
考试以口试形式进行,考试检测应试者掌握和运用普通话能力的水平。考试过程中全程录音。考试结束后,获得足够成绩的应试者可以获得对应的普通话水平证书(证书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每个等级分甲、乙两等)。
根据各行业的规定,有关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标要求如下:
1、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高等学校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2、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3、师范类专业以及各级职业学校的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4、国家公务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
5、国家级和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甲等,其他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的普通话达标要求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规定执行。
6、话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等表演、配音演员,播音、主持专业和影视表演专业的教师、学生,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一级。
7、公共服务行业的特定岗位人员(如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等),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8、普通话水平应达标人员的年龄上限以有关行业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