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法是否有规定,大学生必须听从学校安排去实习?
没有这样的规定的,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德、体合格,学完或提前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或修满学分,可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根据《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学生毕业时作全面鉴定。其内容包括德、智、体三个方面。着重点放在对政治觉悟、思想意识、道德品质以及学习、劳动态度和健康状况等方面,作出评语。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走又红又专的道路。
第四十七条 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德、体合格,学完或提前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或修满学分,可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第五十一条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未修满必修课(含指定选修课)学分或总学分的学生,毕业时作结业处理或延长修业期一年。
动辄“不发毕业证”典型案例:
郑州某高校忘开必修课,学生毕业前集体“恶补”,否则不发毕业证;西安某高校要求,学生不交8万字读书笔记不发毕业证等。
“不发毕业证”成为高校惯用的“大招”,在毕业证的发放上,高校拥有很大自主权,一般而言,只有学生在校期间犯有重大过失被责令退学或没能完成规定学业,才不予发放毕业证。但犯有重大过失的学生毕竟是极少数,因此一些高校“不发毕业证”,常拿学业问题说事。
此前高校将就业签约与毕业证发放挂钩,以提高所谓的就业率,此举后来被教育部明令禁止。
英语四六级证书前些年曾是大学生获得毕业证的重要“门槛”,但因为缺乏法律和政策依据,目前大多数高校也已经取消了这一做法。
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是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高校不是不可以拒绝给学生发毕业证,但必须严格依法治教,进行规范化、制度化操作,不能让权力流于任性。
推荐于2017-12-16
2013-09-25
2013-09-25
没有学分···学校就可以不给你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