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混合使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怎样配制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农药混配主要是为了省功和增效。常用的有杀虫剂与杀菌剂混用,杀虫、杀螨剂混用,或杀螨剂与杀菌剂混用,农药、适量的速效性化肥混用。由于各种农药的化学性质和作用特点不同,有的农药混用后可起到增效作用,有的农药混用后则减效,甚至出现药害因此,农药混用前,必须进行试验。一般农药均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凡遇到碱性物质分解或失效的农药,不能与碱性药物混合。如1605、乐果、敌敌畏等有机磷杀虫剂都是带中性或微酸性的农药,在碱性液中很快分解失效。所以这些农药不能与碱性的农药混用,也不能与其它碱性物质如氨水、石灰、肥皂、石碱等混用。否则会降低药效,甚至完全失效,并引起药害但敌百虫虽属酸性农药,因具有特殊化学性质,与一定量的肥皂或碱混合同,能很快转化为触杀作用很强的敌敌畏,同时药效期变短。杀菌剂中的代森锌、代森铵等遇上强碱性农药也会分解失效,因而不能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混用。
2.混合后会产生化学反应能引起药害的农药或肥料,不能混用。在无机农药中,常见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农药和肥料混合后,由于互相之间产生化学反应而对作物产生药害。例如,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混合,生成多硫化铅。破坏了波尔多液和石硫合剂,增加了铜的溶解量,发生严重药量。所以,这两种药剂不能混用,甚至不能连续使用(喷过波尔多液的作用,需要相隔30天左右才能再喷石硫合剂)。
3.混合后出现乳剂破坏现象不仅会降低药效,而且易使用物发生药害,也不宜混用。
4.各种可湿性粉剂与其它药剂及肥料混合后,如果产生絮结大量沉淀现象,也会降低药效,并可使作物产生药害。
5.农药与农药,农药与化肥的合理混用,对作物病虫害防治蜍物生长都有明显效果,但混用一般以两个品种为宜,必要时也可以三个,再多就会产生不良后果,就会加大用药量,不但浪费农药,增大成本,而且会加速病菌、害虫抗药性的形成。同时,也容易产生药害。
6.微生物杀虫剂,微生物杀菌剂,微生物的除草剂不能与化学杀菌剂农药混用。如果混用,化学药剂就会杀死这些微生物药剂的微生物而失去药效。
农药混用时,其配制应注意下列问题:
⑴混用的药剂中如有剧毒药剂,应先配安全的,后配剧毒的。
⑵混用的药剂占有一种是可湿性粉,先配可湿性粉再配其余药剂。如:可湿性敌百虫粉和有机磷乳油混合,要先将敌百虫粉稀释,再用此液去配有机磷。
⑶先配波尔多液,后配其它药剂。
⑷两种可湿性粉混后,要先将可湿性粉混合均匀,再加水稀释。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