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目
沙河口区的张某,原系某家电子企业技术人员,2003年3月初辞职,并于当月15日向所在地工商局申请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他申请登记的有关事项如下:1、经营场所为高尔基路18...
沙河口区的张某,原系某家电子企业技术人员,2003年3月 初辞职,并于当月15日向所在地工商局申请个人独资企业设立 登记。他申请登记的有关事项如下: 1、经营场所为高尔基路18号; 2、经营范围为家电销售、维修; 3、现金1000元作为出资; 4、企业名称为“远清家电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张某提交了相应的文件资料如产权证、身份证,4月3日,他 接到了工商局电话,告知不予登记。 工商局不予登记是否合法?通知有否问题?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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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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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如下:张某确实按照了法定程序申请了独资企业,并且相关程序及手续齐全,但是他提出的申请遭到了工商局拒绝,问题出现在张某的申请前提条件不具备。换而言腔御之——工商局不登记实属合法。 原由在于张某原系某家电子企业技术人员,并且判李他在辞职的当月类就申请个人独资企业。我国民商法有规定,在企技术人员在辞职后的规定期限类不得以从企业所学技术为技术资本经营与原企业性质相同的法人组织。这是对我过现行市场经济的一种维护,否则将造成市场经济体系的混乱伍冲岩。所以张某的行为虽不构成违法,但确实法规限制范围内的行为,工商局决绝登记是合法行为。 片面之谈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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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首谈经济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清芹信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所以工商不分是答轮合法的。是张某的注册资本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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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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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登记是合法的,理由是搏前他的企业不是有限公司,而基顷清名称有“有限公司”字样,电话通知乎粗后可以再加一个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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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因为企业名称错误,不应出现有限字样,工商局茄闭同时也有问题颤弊裂,应在卜脊收到文件的15日内予以答复,他超时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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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犯笑简罪时都无相应的刑镇竖事责任能力,御升大不负刑事责任。
3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但因未满18岁,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3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但因未满18岁,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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