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传一书的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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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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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李世民是唐朝的第二位皇帝,是“贞观”时期唐帝国的“董事长”。李世民当了二十三年唐帝国的“董事长”。他这个“董事长”当得很出色,政绩十分突出,贞观之治十分成功。唐代中叶宰相、史学家杜佑曾经在描述贞观盛况时说:“自贞观以后,唐太宗励精图治,一心一意治理国家,贞观之治收到了极好的效果。一是贞观时期,农业连年丰收,米很便宜,到贞观八、九年的时候,每斗只花四、五钱就可以买到。到了贞观十五年的时候,米每斗只值两钱。二是贞观时期,畜牧业十分兴旺,马牛羊漫山遍野都是。三是贞观时期,治安状况十分良好,好到了夜不闭户的水平。”据网上资料介绍: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石,一石为120斤,亦即一斗米的重量是12斤;一钱即一文钱,约合0.2元人民币。照这样算来,那贞观八、九年的时候,如果用现在的人民币来计价,买1斤米还花不到0.1元钱,到了贞观十五年的时候,1斤米只值几分钱。这种米价是不是有“米贱伤农”之嫌暂且不说,但这种粮价足以说明当时的粮食确实是丰收了,当时的粮仓确实是充盈的。富余的粮食,再加满山遍野的马牛羊群,在农业经济占绝对主导地位的当时,肯定是民富国强的重要标志。至于后来有人说杜佑的评价中有歌功颂德的成分,尤其有人认为杜佑用“夜不闭户”来描述贞观时期的治安状况更有言过其实之嫌。这些都史学家的事,我们这些粗人没有必要介入这种争论。我们只知道,“贞观之治”的确开创了我国历史上最为突出的太平盛世,使得中华雄居世界之首、让西方世界只能望其项背的1000年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对于这一点,好象历史上没有人质疑过。贞观之治之所以能成功地实现天下大治,原因当然有很多。但毛主席说过:“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李世民这个“董事长”,作为当时最大的“干部”,当然是贞观之治成功的决定因素中的决定因素了。据《唐太宗传》说,李世民之所以能让贞观之治获得巨大成功,主要得益于他在抚民以静、求谏纳下、贞观法制和任贤致治等四个方面做得特别好,其中又以任贤致治这个措施最为关键随笔(二)中说到,李世民之所以能让贞观之治获得巨大成功,主要得益于他的“抚民以静”、“求谏纳下”、“贞观法制”和“任贤致治”等四个方面的措施。一、关于“抚民以静”何谓“抚民以静”?李世民的“抚民以静”有点象现在的“让老百姓休生养息”。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这就是“不扰民”和“存于民”。李世民特别注意从两个方面来做到不扰民,1、尽量不发动战争,以此来减少百姓的兵役负担;2、尽量不干扰农民的农事,让农民安心务农。尤其是在农忙时节,更是注意这一点,尽量避免因官府和官员的干扰而导致农民误了农时。“存百姓”的主要措施是“去奢省费”“轻徭(义务工)薄赋(农业税)”、“选用廉吏”、和“使民衣食有余”二、关于求谏纳下一是求谏,即“恐人不言,导之使谏”。早在武德九年六月,李世民刚被立为太子时,就令百官“上封事”。所谓“上封事”,就是文武官员提出治理国家的意见与建议。八月正式即位后,又号召百官“上封事”,短短的几个月里,上书的奏疏象雪片一样飞来。为了打消臣僚的顾虑,李世民上朝时和颜悦色,诚恳地听取意见,即使是直言忤意,也决不加以怒责,甚至会赐给重赏。诚意如此恳切,臣僚们也就乐意开口言事了。由于唐太宗的积极倡导,谏诤风行一时,当时犯颜直谏的事例屡见不鲜。上自宰相,下至小吏,甚至宫廷嫔妃,都有人敢于直谏。其中最杰出的当推魏征。魏征敢于直谏,敢于据理力争,有时不留情面,把李世民弄得很尴尬。有一天,唐太宗正在玩耍一只漂亮的鹞鸟,远远地望见魏征来了,赶紧把鸟儿藏在怀里,惟恐被魏征知道又招来批评。魏征奏事故久不已,唐太宗只好静听,最后那只鹞鸟竟闷死在衣怀里。即使如此,李世民不但记恨魏征,反而对他赞赏有加,倍加信任。二是兼听纳下。唐太宗赞同魏征所说的“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和“人君兼听广纳,则臣不得拥蔽,而下情得以上通”的道理。唐太宗深知个人认识的局限性,不在臣下面前炫耀聪明,不傲视臣下,这样臣下就能踊跃谏诤。三是勇于检点过错。唐太宗不把自己当作“尽善”的完人,不以一贯正确自居,而是公开承认自己的错误不少,只是别人提出后,方才觉悟,把事情办好。因此,他希望大臣们“每见有不是事,宜极言切谏。”三、关于贞观法制李世民比较重视法制,他所倡导的贞观法制对贞观之治的贡献也是巨大的。首先,在立法方面,唐太宗亲自主持,并任命长孙无忌、房玄龄和一批“学士法官”,以隋《开皇律》为蓝本,对李渊时期所制订的《武德律》进行完善,经过十年努力,修订并颁布了《唐律》即《贞观律》和一系列的配套法令。《唐律》十分严密,并具有划一性、稳定性和简约性的特点,不仅奠定了“贞观法制”的基础,又为兹后五代、宋、元、明、清制订律典提供了依据。其次,在执法方面,李世民比较注意做到如下几点:1、尊重司法机关执法的相对权力。唐太宗强调:“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因此,他较为尊重司法机关执法的相对权力,不以自己的“言”来妨碍“法”的实施,从而使司法机关具有执法的相对权力。2、完善死刑的审批程序。唐太宗说:“死者不可再生”,他提倡:判处死刑,要由中书、门下四品以上及尚书九卿共议。3、禁止逼供,注重求实。4、实行诬告反坐。四、关于任贤致治所谓任贤致治,是指任用贤才,将国家治理得安宁有序。在李世民治理国家的四大措施中,任贤致治是最重要、作用最大的一个措施。我们可以想象,没有贤才,抚民以静的治国方略提不出来,即使提出来了也不能准确地实施;没有贤才,你李世民再想求谏纳下,谁有胆量来谏?又有谁能提出好的建议?没有贤才,贞观法制不是夭折于立法阶段,就会走过场甚至扭曲于执法过程。所以,《唐太宗传》在对贞观之治进行总结时说:从某种意义上讲,所谓“贞观之治”,实际上就是任贤致治。时至今日,这世界不知道变了多少遍。与贞观时期相比,当今的治国之道,其内容当然不知道丰富了多少倍。但有些事情,无论你怎么变,变来变去,其基本的东西没办法变,也许这就是万变不离其宗吧。贞观时期,李世民认为人才很重要,一千多年,好象没有谁,只要是正常人,都不会说人才不重要。特别是现在,几乎所有政要与精英都在说:所有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因此,李世民的“任贤致治”这个“古董”,不仅仅可供人们观赏,更可以也更应该供我们借鉴效法。 明清思想家王船山曾经高度评价过贞观时期人才济济的盛况,他说:“唐朝的能臣很多。唐前有汉,唐后有宋,都比不上唐”。他还认为,贞观时期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人才济济的盛况,贞观能臣之所以能为“贞观之治”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主要原因是唐太宗的卓越人才观与用人政策起了重大的作用。应该说,王船山的话是讲得比较客观的。一、致治之本 惟在得人可以这样说,贞观时期一系列任贤致治的措施,都是源于唐太宗李世民“致治之本,惟在得人”的人才观。李世民十分重视人才,他深知,要把国家治理好,任用贤才是至关重要的。他始终把“致治”与“任贤”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唐太宗即位之初,就把任贤致治提上议事日程,他反复强调,“致治之本,惟在得人”。贞观二年,唐太宗对侍臣们说:“我住在深宫之中,不可能看到很远的东西,不可能听到很远的声音,任命官员只能任命到都督、刺史这一级。我任命的这些官员属优属劣直接关系到致治能否成功,所以一定要任用贤才。” 即位初,唐太宗就指示尚书右仆射封德彝举荐贤才。几个月过去了,封德彝那里没有什么动静。唐太宗掩饰不住求贤的急切心情,批评封德彝失职。封德彝辩解说:“皇上,不是我不尽心,只是因为当今没有奇才呀!”唐太宗驳道:“难道古代那些将国家治理得很好的人,是借用其它朝代的人才吗?明明是你自己不识才,不去努力发掘人才,怎么能够诬蔑当今的人才呢!”李世民的这句话应该说是说到底了。如果我们那些终日里干吼身边没有人才的“封德彝”们看了这句话并认真地琢磨一下,也许能悟出一些有益的道理。贞观十三年,唐太宗再次指出:“要使国家进一步安定清平,只有任用贤才”。贞观晚年,唐太宗总结了大治天下收到成效的经验,其中第二条就是“进善人,共成政道。”为了教育和勉励太子李治能吸取任贤致治的成功经验,他在《金镜》一文中总结说:“任忠良则享天下之福,任不肖则受更进一步之祸。”如果是一位正直且想干点事业的领导,肯定对李世民的这句肺腑之言感受很深。综上所述,致治必须任贤,是李世民一个十分重要的人才观。正因为有这么一个人才观,所以李世民始终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正因为李世民始终高度重视人才和人才工作,贞观时期才会出现人才济济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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