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的局限性
市场经济是一个由千千万万的厂商和个人自主参与交易形式,在市场经济中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指挥。这只看不见的手就是市场的价值规律。假定厂商打算做长久的生产经营和销售,商品的价格就会受供求关系影响,沿着自身价值上下波动,在交易过程中,我们常能看到同一种商品在不同时期价格不同,没有打算做长久的生产经营和销售的厂商,虽然很快被淘汰的风险很大,但是他们的获利也会非常可观。
市场的局限性的具体表现:
①、当涨价时,卖方会自发的加大生产投入;当减价时,卖方会自发的减少生产投入,这就是市场的一个特点:自发性。
②、市场的范围之大使得谁也无法客观宏观的去分析观察,参与者们大多以价格的增幅程度来决定是否参与,与参与程度,这就体现了市场的第二个特点:盲目性。
③、参与者盲目自发的投入生产,而生产是一个相对于价格变动耗时较长的一个过程,所以我们常能看到一种商品降价后,它的供应量却在上升,这就是市场的第三个性质:滞后性。
④、我们在购买时只能先付款后消费,由于商品种类繁多,我们并不是每次都能在购买时直接看到消费的效果,而事后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的代价很大,所以市场还具有第四个性质:欺诈性。 首先,众所周知,在传统意义上的自然经济条件下,每一个生产者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都直接生产自己需要的绝大部分消费品,因而他们的生活资料的取得,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一小块土地、一个农民和一个家庭,旁边是另一小块土地、另一个农民和另一个家庭。一批这样的单位就形成一个村子,一批这样的村子就形成一个地方,有人比喻,这就“好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相互间除了简单的地域联系之外,“再没有任何丰富的社会关系”与经济交往。
在经济交往层面,这个比喻可以成立,但是自然经济条件下的风俗文化上的交往比商品经济条件下丰富得多。自然经济条件下,的确不会在交换问题上存在大范围的、剧烈的利益分化与利害冲突,也不会因为在交换问题上频繁出现利益冲突而感到不自由、不平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情况则完全两样。在这里,“交换的主体生产各种不同的商品,以适应各种不同的需要,如果说每个人依赖于一切人的生产,那么一切人则依赖于每个人的生产,他们由此而互相补充”。这样一来,人与人之间的经济交往就不可避免了。
与此同时,由于“交换过程的各主体表现为商品的所有者”,随之而来的就必然是各商品所有者之间在交换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利害冲突,他们在这种利害冲突过程中对实现社会平等和个人自由的愿望会非常强烈。这种现象,用马克思的话来概括,便是:个人之间以及他们的商品之间的这种差别,既是使这些个人结合在一起的动因,亦是使他们作为交换者发生他们“被假定被证明为”平等的人与自由的人的那种社会关系的动因。
其次,自由原则和平等原则乃至法治原则的实现,只有在市场经济关系中才具有现实的可能性,然而这一切并不会自然实现。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每一个生产与消费单位之间是不存在积极意义上的经济交往的。然而这并不排斥各个单位内部的交往。问题在于,由于小农处在对地主的人身依附之中且承受着后者的超经济强制,这种交往也就根本不可能是自由的和平等的。市场经济虽然不存在明文规定的超经济强制,但是交换关系本身注定人们必然依附他人而生存,所谓商品交换纯粹是各商品所有者之间的按照彼此的需求自愿按照协商价格交换,在协商的过程中极力在社会中树立自由原则和平等原则。
再次,民主政治是贯穿于市场经济关系始终的自由原则与平等原则在观念上层建筑与制度上层建筑之间的斗争冲突中的反映。
革命限制王权或者推翻王位世袭的制度,建立了民主共和。这一切表现在上层建筑上,便是民主观念与民主制度的确立。作为民主的观念,“平等和自由仅仅是交换价值的交换的一种理想化的表现,”作为民主的制度,平等和自由仅仅是交换价值的交换“在法律的、政治的和社会的关系上发展了的东西”:一方面,民主意味着自由,意味着为法律、政治和社会制度所保障的种种公民权利;另一方面,“民主意味着平等,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
虽然平等自由的民主政治被写入法律,但事实上自然经济时期的等级制度和人身控制关系只是以另外一些方式继续存在,不过只要在法律上明确自由平等的民主政治是公民的权利,这一切就有不断斗争和争取的合法依据,自由平等的实现并不是自然而然的,需要不断发现和解决人们面临的各种严峻的问题。
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由于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有地域的联系,由于他们利益的同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任何的共同关系,形成任何的全国性的联系,形成任何一种政治组织。因此,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阶级利益,无论是通过议会或是通过国民公会,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和阳光。
所以,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表现为极端的专制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情况有所变化,虽然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从表面上来看,双方一开始就是作为自由的和平等的商品所有者出现的,他们通过自由竞争和等价交换,最后又确证了自身的平等和自由“,然而市场经济的商品交换关系和雇佣关系注定人们必然依靠他人才能生存。平等和自由的实现并不是自然而然的,必须建立对交换价值和交换行为的合理原则,而建立对交换价值和交换行为的合理原则长期以来一直是非常棘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