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一般公司都是给10天,为什么有的公司要给3天?
告诉还没有结婚的80后和部分90后一个坏消息晚婚唯一的福利——晚婚假即将被取消了!晚婚夫妻原本的10天婚假只剩3天了!10天→3天昨天,辽宁省法制办就《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公布征求意见稿。未来,你的婚假、产假或将有重大变化!以前,辽宁省的婚嫁构成为“婚假3天+晚婚假7天”,共计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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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公布的意见稿中,删除了“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的条款。这意味着,如果草案获审议通过,辽宁省的7天晚婚假期将被取消,包括晚婚在内的新婚夫妻,都只剩下3天的法定婚假。
所有符合规定的夫妻均可多休60天产假草案删除了晚育的规定,相应的60天晚育假概念也将不存在。但是!草案将这增加产假60天的奖励对象由原来的晚育职工,扩大为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配偶护理假15天不变。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也就是说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都可以享受增加60天产假的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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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了保证“老人老办法”的有关政策得以落实,增加一条,即对于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的奖励由其所在单位执行的,明确要求单位负责人应当承担落实责任。
实施辅助生育技术不再需要持证明征求意见稿删除了“夫妻因患不孕症要求实施辅助生育技术的,应持有准许生育的证明。施术单位对无生育证明的,不得为其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条款。删除“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在接生时,发现无生育证明的,应当及时通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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