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什么?
1,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内涵应包括三个层次:人民主权的法律地位。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这说明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与自由。
3,保障人民主权得以实现的制度安排和法律规定。人民主权的实现,必须有国家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作保障。我国现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4,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等其他有关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体系,就是为了保障人民主权实现,保障人民能够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以及经济文化事业,从而保障人民真正实现当家作主的权利。
5,保障人民主权得以实现的制度和法律运行的必然结果是,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保证人民生活幸福。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目的是,在保障每个公民依法享有广泛民主权利和自由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保证人民生活幸福。这是社会主义民主追求的最高境界和最终目标,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落脚点,也是其本质核心所在。
社会主义民主是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要求之一。社会主义民主是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要求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利属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