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46条是第5款∴

 我来答
悟道养生谈
2023-01-16 · TA获得超过424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2.1万
采纳率:0%
帮助的人:469万
展开全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内容主要是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了规定,明确说明了如果是劳动者不同意与用人单位续订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终止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内容主要是对劳动合同的续订情况进行了规定,具体内容是: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解除都是需要严格基于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办理的,特别是对于不同的合同签订情况所认定的具体赔偿情况是不同的,如果是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续订的,那么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9505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深圳蓝天飞翔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京彩虹之旅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5267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