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级教师是什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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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三级教师是中小学教师等级职称。
中小学教师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小学职称一般有小教三级、二级、一级以及高级(相当于中级职称);特级(高级职称)。中小学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级教师”该职称的相关要求有:
1、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2、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
4、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5、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6、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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