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性质的分类
1、按照脑力和体力标准划分:工作可分为脑力工作和体力工作。前者主要是运用智力完成工作内容的工作,包括组织管理性工作和业务实施性工作。
2、以是否担任领导职务为标准划分:工作可分为领导工作和非领导工作。前者主要是指担任一定的官衔、官职的人员,在其领导职务的范围内享有管理、调配、处理、处置财产等职权。
3、按是否以财产或者主要涉及财产作为工作内容为标准进行分类:工作可分为直接以财产作为内容或对象的工作和不直接以财产为工作内容或对象的工作。
1、按照脑力和体力标准,工作可分为脑力工作和体力工作。前者主要是运用智力完成工作内容的工作,包括组织管理性工作和业务实施性工作。组织管理性工作具体包含组织、领导、管理单位人事、财务等内容,一般都是具有职权性质的工作;业务实施性工作则是不负责组织管理而是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凭借专业技能或智力完成其岗位工作任务的工作。如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教学人员的教学工作、医务工作人员的医疗诊断和治疗工作等都属于业务实施性的脑力工作。体力工作是以体力劳动为主,运用体力来完成工作内容的工作。在实践中主要是那些直接从事生产劳动和服务的工作。如从事生产线上的装配工等。当然,有些工作的特点可能表现的没有这么明显,而是脑力和体力兼具。
2、以是否担任领导职务为标准,工作可分为领导工作和非领导工作。前者主要是指担任一定的官衔、官职的人员,在其领导职务的范围内享有管理、调配、处理、处置财产等职权。包括组织、管理、协调、指挥、决策以及主管等领导工作。后者是指没有领导职位或不处于领导岗位上的工作人员,由于其工作性质而享有对财产的管理、处理或处置权,包括具体保管、支取、领取和经手财产的工作。
3、按是否以财产或者主要涉及财产作为工作内容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分为直接以财产作为内容或对象的工作和不直接以财产为工作内容或对象的工作。通常,单位主管领导、财务人员等所从事的工作为前者;后者是指其工作本身不是以财产的经营、管理或者保管等为内容,但是由于履行工作职责而临时对财产予以保管、使用、处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