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证?
南京毕业生办理就业证去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
1、初次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达到就业年龄而未继续升学的,持身份证、毕业证、一寸照片两张等必备证件到当地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参加就业前训练,训练合格后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由工作人员在就业训练情况栏进行记载。在市内各区办理的《就业证》还需到市职介中心加盖钢印。
2、凡要求到本市辖区内就业的各级各类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和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一寸照片2张等必备证件到劳动就业服务进行登记,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
3、有就业要求的复转军人,持身份证和证明原身份的有关证件到劳动就业服务进行登记,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
4、有就业要求的其他劳动者,持身份证和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证明到劳动就业服务进行登记,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
5、流动就业的省内农村劳动力,持身份证和相关证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求职所在地市级劳动就业服务进行登记,填写《河北省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流动就业的外省农村劳动力,持身份证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到求职所在地的市级劳动就业服务进行登记,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
6、由就业转失业的城镇劳动者,凭本人身份证和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劳动就业服务进行登记,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由工作人员在失业情况栏进行记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持《就业证》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申领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