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机动车转入标准是什么
设定依据▼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规定
申请条件▼
禁止达不到本市机动车注册登记现行排放标准的外埠机动车(指在我市行政辖区外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摩托车除外,下同)及各类营运或“营转非”外埠机动车转入我市,
目前,转入济南市需达到国五排放标准。
需准备的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暂住人口的还需居住证原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身份证明为: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者《统一社会信用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收存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含车船税纳税信息)原件。山东省投保的电子保单实现数据联网核查的可以使用,无信息或比对不一致的需提供纸质保险凭证;省外投保的电子保单,需提供纸质交强险凭证或者由出具电子保单保险公司济南分公司确认并加盖济南分公司印章的电子保单.
3、《车辆环保审核结果通知单》
4、需查验此机动车。
5、属于转入时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6、机动车档案。
办理地点、时间:▼
1、小型国产汽车办理地点:济南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西路4199号润华汽车园内),各区、县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济西机动车服务站。
小型进口汽车办理地点:济南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西路4199号润华汽车园内)及历下交警大队车管所、槐荫交警大队车管所、市中交警大队车管所、天桥交警大队车管所、历城交警大队车管所、济西机动车服务站。
小型新能源汽车办理地点:济南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西路4199号润华汽车园内),济西机动车服务站(经十西路5800号)
2、中型以上客车、危险化学用品运输车辆、校车以及大、中型新能源汽车办理地点:鸿广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历城区仲宫店子村)。
3、其它大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办理地点:各区、县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工作时间:
各车管所:周一至周日9:00-17:00(节假日休息)备注:周六下午及周日不受理此业务。
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周六8:30-12:00(节假日休息)
办理流程▼ 持以上手续到车辆对应类型办理车管所或服务站办理机动车转入业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发改价格【2017】1186号,鲁价费发【2005】53号规定
汽车反光号牌100元/副,挂车反光号牌50元/面,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40元/副,
摩托车反光号牌70元/副。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0.00元/本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00元/本
若需另购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每个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