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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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什么是真理?如何理解真理 什么是真理 ?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如何理解真理?
①客观性:真理是客观存在的,真理中包含的内容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②唯一性:不论人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可能得出多少种结论, 但只有一种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才是真理。
③绝对性: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都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④相对性: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的,其一,任何真理性认识都是对整个客观世界某些领域、 某些事物和过程在一定范围内的正确反映。任何真理都具有时间上的相对性和空间范围的相对性。其二,任何真理性的认识也只是对特定的具体事物在一定程度、 一定层次上的近似的正确反映。
⑤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绝对主义夸大了真理的绝对性, 否认了真理的相对性。绝对主义认为人们所获得的真理都是绝对真理。人们所获得的真理具有永恒不变性, 它穷尽了人们对于客观事物的一切认识。绝对主义否认了真理的发展。
相对主义夸大了真理的相对性,否认了真理的绝对性。相对主义否认了绝对真理, 必然同时否认了客观真理, 从而把真理变成了主观随意的东西。相对主义抹煞了真理的客观标准, 必然混淆真理和谬误的界限。 认为世界上没有真理可言。
⑥终极真理: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通过:实践―理论―再实践―再理论―的无限漫长的过程,逐渐消除时间、空间、范围(深度)的局限性,越来越逼近“终极真理”。但是,终极真理是不存在的。人类认识自然是没有尽头的。

问题二:到底什么是真理 真理是我们所认知的 *** 范围内可以预测现象的最高自然规律,是客观存在的,系统理论自身的逻辑无法证明。不可证性使人产生了对真理的自然绝对性规律的信仰(信念),成为指导行动的最高准则。认知超越原 *** 时会产生新的指导行动的真理,原来的不可证规律在新 *** 中得到证明而成为原 *** 的定理。 真理通常被定义为与事实或实在相一致。然而,并没有任何一个真理的定义被学者普遍接受。许多不同的真理定义一直被广泛争论。许多与真理定义相关的主题同样无法获得共识。什么能被适当地称为真或假?什么检验能够确立真理?我们如何认识真理?真理,如果存在的话,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相对的还是绝对的?真理,作为一个概念,有严格的定义吗,抑或其定义的模糊无可避免?
真理是哲学家面对人生的意义、存在问题的时候无法绕过的概念。许多哲学家都自诩代表真理,然而彼此之间可能毫无共同之处,甚至针锋相对。日常生活中,不少人也自称自己的观点是真理。探求真理可能是人类的本性之一,然而有意识地区别真理与谬误,始自巴门尼德关于“真理之路”与“意见之路”的区别:“真理被认为是永恒的、不变的”,这也是对真理最通俗的描述。第一次对真理进行哲学思考的是亚里士多德,近世几乎所有真理理论都可以追溯到他。《形而上学》中记述了他的名言:“是什么说不是什么,不是什么说是什么,这是假的;是什么说是什么,不是什么则说不是什么,这是真的。”
有主要的实质理论或强理论将真理视为具有本性的某种东西、现象、事物或者一种人类经验,该理论认为关于真理有重要内容值得谈论。这些理论提出的观点被哲学家普遍认为能在某些方面应用于由人类交互作用中观察到的事件组成的广泛 *** ,或者为与人类经验中的真理观念相关的议题提供重要而可靠的解释(因此称为强理论)。近来出现了所谓紧缩理论或最小理论,它们基于以下观念,术语“真”应用于陈述并没有断定关于陈述的任何重要的东西,例如陈述的本性。“真”不过是个标签、谈话工具用以表达赞同、强调主张或构成某种概括。
公理是无法被证明或决定对错,但被设为不证自明的一个命题。因此,其真实被视为是理所当然的,且被当做演绎及推论其他(理论相关)事实的起点。当不断要求证明时,因果关系毕竟不能无限地追溯,而需停止于无需证明的公理。通常公理都很简单,且符合直觉,如“若a = b,则a+c = b+c”。
所有科学命题都要有可证伪性,不可能为伪的理论不能成为科学理论。这是著名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尔的著作《猜想与反驳》中提出的概念。在科学与哲学中,可证伪性被用来表示由经验得来的表述所具有的一种属性,即:这些结论必须容许逻辑上的反例的存在。作为对比的则包括形式上的或数学的表述,如重言式(由于定义的原因它们总是真的),数学公理和定理――这些表述不容许逻辑上反例的存在。一些哲学家与科学家宣称:一切从经验得来的假说、命题和理论都不是科学的,除非它们容许反例存在的可能。
不存在所谓的“客观条件下确实可行的理论”,这只是一个空想出来的概念。因为当一个理论被提出后,人们需要用实践对其做出检验,但这将会是一个无止境的检验。某一理论在现实中被验证一次、两次、十次、一百次,都不能证明这一理论就永远是对的;而只要有一天能出现一个反例,该理论就将被推翻,这便是可证伪性。
客观规律,是人主观意识认识世界的产物,人将自己的理性穿凿在自然身上,我们靠理性来整理我们在认识自然的过程中所获知的那些知识,总结出所谓的规律,但那些规律并不是自然本身,它不过是我们分析判断的结果,或是......>>

问题三:什么是道理?什么是真理?什么是哲理? 10分 我的理解,不一定对。。
道理是针对这一件具体事讲的。这件事有这件事的道理,那件事有那件事的道理。这件事的道理拿到那件事不好用,那件事拿到这件事不好用。。
哲理是没有具体结果的道理。哲理是哲学上的道理。哲学讲的是矛盾,所以哲理有两个结果。这两个结果都有道理,需要当事人自己把握、权衡利弊。。
真理是在全世界都好用才叫真理,在人类社会都好用才叫真理。。
所以,愚昧的人,一根筋的人也能听懂道理,但是听不懂哲理,只有智慧达到一定程度的人才能听懂哲理。。
但是,是人就能听懂真理,不管是愚昧的人还是智慧的人都能听懂真理。比如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推动历史向前发展的动力。这句话,愚昧的人以为是指他,他代表人民,越穷的人越代表人民,但是同时富人也认为这句话代表他,因为社会发展的目的是让人越来越富而不是越来越穷。。
所以,人们没有为真理去争的,都是天天在为道理而争。你说你有道理,我说我有道理,但是无论咱俩怎么争,都是在哲学范围,都在哲理中。你争哲理的那个结果,我争哲理的这个结果。。
不讲理是怎么回事?
不讲理是不讲事实,连道理都谈不上。但是哲学包罗万象,也包括不讲理的人,但是不在哲理里,在善恶里。这里不谈,一谈就是长篇大论、没完没了。。
补充:
天下的道理是相通的,但是天下同时具有两个道理,好人有好人的道理,坏人有坏人的道理,它俩的道理都是行得通的,所以世上既有好人也有坏人存在。这是说为人处世方面的道理。。
但是科学上的道理是定理,没有两个结果,只有一个结果,是就是,不是就是不是,超过哲学,但是它是从哲学当中脱颖而出的,然后又回到了哲学控制范围,所以是真理。真理没有超过哲学,还是在哲学控制范围,所以有时间寿命限制。超过哲学的只有道。。
比如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推动历史向前发展的动力,这是个真理。地震、洪水、干旱、自然灾害让你历史倒退,你想推动也推动不了,所以为人处世方面的真理有条件,有时间寿命限制。。

问题四:什么是科学真理? 科学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寻找和追求科学真理。这个过程是通过“科学理论”反映出来的。那么,什么是科学真理呢?从当前的科研状况看,真正知道什么是科学真理的人并不多。因此才有那么多的怪诞理论可以堂而皇之地登上科学主流的宝座。让人感到遗憾的并不是知道科学真理的人数很少这个现实,而是很多人从来就不去考虑“科学研究所追求的一定是科学真理”这个问题。更多的人追求的是制造轰动世界的、让人无法理解的“科学理论”。为制造理论而从事科研的人是从来都不会考虑什么是科学真理这个问题的。但是,如果不以追求科学真理为目的的研究是没有科学意义的。所以,慎重考虑和认清“什么是科学真理”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其实科学真理很简单,它就是对客观存在的完整认识和描述。这个认识和描述越完整就越接近真理。相反,越不完整就越偏离真理。技术一定是具体的。具体就可以是局部的。而理论是抽象的,抽象就必须来自整体而不能是局部。所以,真理存在于整体之中。举例来说,当我们探讨运动的时候可以用这样一个场景:张三向李四跑过来。李四站立不动。根据二者之间在单位时间上的距离变化就可以计算出张三的运动速度。然而,从技术层面上来说,没有必要确认实际跑动的人是张三还是李四,只要测出二者之间在单位时间内的相对距离变化就可以了。因此,在技术上可以用“相对性原理”来处理这个问题。就算把这个过程理解成是李四在(与张三做相对)运动,得到的结果也是正确的。然而,对这个过程的“科学理论认识和描述”却不能使用相对性原理。因为科学理论追求的科学真理,而科学真理是对客观存在的完整认识和描述。既然是完整认识和描述,就不能忽略其他的相关因素。例如不能忽略动量和能量消耗以及与环境因素之间的关系等等。在这个过程中,张三具备动量并消耗体力,而李四并不具备动量也不消耗体力。如果现场还有建筑物或电线杆之类的东西存在的话,李四与这些东西之间并不存在距离上的变化,而张三与这些东西存在距离上的变化。把所有的因素都考虑进来,就会得到:在这个过程中张三是处于运动状态,李四是处于静止状态。这些状态都是绝对的,而不是相对的。在理论上是不可以把李四理解成与张三做相对运动的。如果他们两个撞到一起的话,责任一定是张三,而不是李四。这是一种“是非”的结论,而不是单纯数字上的结论。这种“正确与否”(是与非)的结论是不能用相对性原理获得的。因此,我们可以明确看出:技术追求的是“精确”,而理论追求的才是“正确”,也就是真理。如果对客观存在没有一个完整的认识,仅仅从对局部现象的认识中是不可能获得科学真理的。从两个物体的相对运动关系上看,牛顿的万有引力计算公式没有错。但是那仅仅是局部性技术上的正确,而不是科学理论上的正确。牛顿的理论并没有完整地描述出客观存在的全部。只要我们对与万有引力现象有关的其他自然现象多加分析一下就会看到,牛顿的理论中存在不可修正的根本性错误。例如,从引力加速度的来源看,引力加速度是由质量场决定的:g=GmD。引力加速度的决定过程与任何“力”都没有关系。相反,“万有引力”的存在却离不开引力加速度。所以,引力加速度与引力的因果关系是:加速度是“因”,力是“果”。又例如,我们知道自由落体运动是一个失重现象。所谓“失重”就是“失去重力作用”的过程。既然失去重力的作用就意味着在自由落体运动过程中是一个不受重力作用的过程。虽然不受重力的作用,但还是以重力加速度的方式自由下落。这用牛顿的理论是解释不通的。所以,牛顿的引力理论并不是一个来自对客观存在的完整认识,而是来自对客观存在的一个局部性的片面认识。因此,在牛顿的引力理论中,只有“万有性”是正确的,除此以外的其他方......>>

问题五:什么是真理? 真理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是从局部到整体、从相对走向绝对的不断深化的发展过程。任何真理都是全面的、具体的。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社会实践。真理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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