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有义务配合看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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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租户的看房义务与权利**
**亲爱的读者**:
您是否曾为房东带人看房而感到不便?了解租户在看房问题上的权利与义务是关键。
**一、租户的义务与权利概览**
* **租户没有义务随时配合看房**:租客并没有义务随时配合看房,且仅限于配合看房,不可能要求随叫随到。
* **拒绝房东带人看房**:如果房东未事先征得租户的同意,租户有权拒绝配合看房。若无特别约定,房东无权擅自带人进入。
* **约定优先**:若有特别的约定,租户和房东需按照约定行事。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总结:在处理租房事宜时,明确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至关重要。确保与房东沟通清晰,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16
租户有义务配合看房吗
亲爱的小伙伴们,你们知道吗?一般租户是没有义务随时配合看房的哦。是的,租客并没有这个义务,而且仅限于配合看房,不可能要求随叫随到哦。另外,租户是有权利拒绝房东带人看房的,如果没有约定允许房东来参观的话,那房东就无权这么做。
首先,如果房东想带人看房,他可以先征询租客的同意,但是不能直接带人去哦。当然,如果另有约定的话,那就需要按照约定进行啦。
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原则如下: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无法律规定的,按照习惯执行。在双方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且法律亦无专门规定时,应以交易习惯作为判断依据。同时,法律还规定了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因为在房屋出租之后,租户即已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东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更不能带他人进入。另一方面,房东仍保留房屋的所有权,有权转让房屋。同时,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一概不允许其他潜在购房人看房,租户的优先权将进一步得到不合理的放大,实际排除或限制了其他购房人的竞争。因此,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租户有义务配合看房。
亲亲您好~您方便说一下具体情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