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车在杭州限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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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外地车限行区域:除了包括杭州市区的错峰限行区域外,还包括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尾号实施“错峰限行”。下列车辆不受限行:a.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快运车辆; b.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车辆分道行驶限制的车辆。法律依据:《关于部分开放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通告》 一、非浙A 号牌的小型客车,因驾乘人员来杭办事、就医、学习、开会等,需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杭州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可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APP等平台的“非浙A急事通”模块,提供车牌、姓名及出行事由等信息申请报备,取得“电子通行凭证”。二、经申请报备并取得“电子通行凭证”后,可在《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错峰限行”时段、区域内通行。三、“电子通行凭证”生成后不可撤销,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计作通行次数之一。每辆非浙A 号牌的小型客车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12 次(2019 年为6次),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其中,24小时内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计为1次(相邻的两个限行时段)。四、未取得“电子通行凭证”而在我市“错峰限行”时段和区域内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仍将依法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