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包括哪些费用
开办费包括法律费用、发起人费用以及取得执照的费用。
开办费,也叫组建成本,是指为设立一家股份公司而发生的成本,公司会把这些成本借记到一个名为开办费的费用类账户,并且要在这些成本发生时将其确认为费用,这是因为我们很难确定这些费用什么时候会给公司带来收益,以及它们未来能给公司带来多少收益。
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时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
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培训职工的费用
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的利息
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外币现金手续费
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企业筹建期的确定在我国受税法影响较大。例如《外资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外资企业筹建期为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止的期间”。
以上所称“被批准筹办之日”,具体是指企业所签订的投资协议后和合同被我国政府批准之日。以上所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