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 )的原则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根据党章第十七条规定可知道,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般来说,按照这个原则来决定问题能够集中正确意见。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应到多数”还不够,还应符合特定比例的多数。比如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
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报告,请求裁决。
党组织的作用
1、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思想教育作用
始终把抓好党员的学习和教育放在基层党支部建设最经常、最基本、最重要的位置,努力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教育内容不具体、方式单一、实效不明显等问题。要明确教育内容。各基层党支部可结合实际,定期列出一批书籍和必读篇目,作为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基层党支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扎实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把广大群众紧紧凝聚到党组织周围。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在决策重大事项或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使制定的政策措施更好地体现群众的利益;要反映群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