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18年为例,中国2018年粗离婚率不超过3‰。
粗离婚率是指年度离婚数与总人口之比。而细离婚率是指年度离婚数与已婚妇女人口之比,这排除了不到婚龄的年轻女性人口。由于中国大规模人口普查的难度,国家统计局及民政部门历年惯用算法是以年离婚次数作分子除以年平均人口。
计算方法如下:在一定时期内或按所给的年份,每一千人中离婚的数字。分母是总人口,分子是离婚次数,表示方法是千分率。其计算公式为:某年离婚率=(某年离婚次数/某年平均总人口数)×1000‰
实际上,单就正确的离婚数据来看,自2010至2017年,中国粗离婚率由2‰逐年上升至3.2‰。但2018年离婚登记对数约380万对,较上年(约437万对)同比下降13%,那么,根据官方计算方法,2018年粗离婚率将不超过3‰,反而较上年有所下降。
因此,结婚率创新低并不意味着离婚率创新高,二者无论从适龄人口统计学,或社会经济因素,家庭观念嬗变等层面分析,都无直接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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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何大众得出“离婚率高达38%”这一数据。方法很简单,普遍认为以离婚登记对数和结婚登记对数的比率为标准,来衡量离婚率。这里实际上是“偷换概念”,错把离结比当做离婚率,二者涵盖了完全不同的统计学推断和预测。
离结比是用来比较同一时期内,把离婚对数与结婚对数直接相比,分子中的离婚者与分母中的结婚者并不一定是同一拨人,而且基本上是无关的,离结比攀升并不一定表明离婚率的显著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