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向单位提交辞职报告了,但有急事能不能提前一个星期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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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说明,虽然我国有国务院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但是该条例属于规章,不属于法律,而从法律的角度的出发,规章是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 法律效力等级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规定是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效力低于法律,所以应当要结合两者来看,而该条例的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与劳动法的内容并不冲突,但为了防止日后有矛盾的出现,应当以劳动法为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到你最后考勤的工作日。工作当然要一直做到最后工资的结算日。
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通知用人单位。领导准许辞职,是否可以请30日的假以及是否不用上班,须经领导批准,以利于工作的顺利交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到你最后考勤的工作日。工作当然要一直做到最后工资的结算日。
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通知用人单位。领导准许辞职,是否可以请30日的假以及是否不用上班,须经领导批准,以利于工作的顺利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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