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是如何产生的?
审计是随着分权的产生而产生的。
当一个组织、团体或企业不断壮大,它的主要负责人已经不能自行承担所有工作,需要相关代理人代为打理。
为保证相关代理人员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地从事管理和经营,有必要授权或委托熟悉会计、统计等业务的人员去审查代理人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管理资料,在辨明真伪、确认优劣的基础上定赏罚,由此产生了审计关系。
如果对以上审计关系加以概括,也就得出了审计定义的基本内容:“审计是由专职机构和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信滚森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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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审计组织,也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独立承办审计查账验证和咨询服务业务,其审计报告对外具有法律效力,这也充分体现它们同样具有法定地位和权威性。
我国内部审计机构也是根据法律规定设置的,在单位内部具有较高的地位和相对的独立性,因此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各国为了保障审计的权威性,分别通过《公司法》、《证券交易法》、《商法》、《破产法》等,从法律上赋予审计超脱的地位及监督、评价、鉴证职能。一些国际性的组织为了提高审计的权威性,也通过协调各国的审计制度、准则以及制定统一的标备型准,使审计成为一项世界性的权威的专业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东北师范大学审计处—— 审计是怎么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