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牛》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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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大姐种地
2022-05-04 · TA获得超过1277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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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牛》有感范文1

前两天,读到了《牛》这篇文章,文章讲的是牛的眼让人不自在,那眼睛里布满血丝,含着恨,让人害怕。有些小孩儿,在冬天玩牛,但从来不撩过牛的头,小孩儿也看出那种不自在来了。在牛的立场上说,如果能去掉这双眼睛成了瞎子也值得的。因为得到自由了。

读完后我对牛的行为感到愤怒!它心里不敢抗争,忍气吞声导为人们工作。人们要它怎样,它便怎样。我认为,即使是牲畜也不应该如此有辱尊严!自己毫无主见,随波逐流。

在文中,小孩儿朝牛扬石头,越扔越大,越扔越多。而牛只是抖抖而已,最多也只是掉过头来瞪着那些小孩子。它这种表现是多么的软弱无能!如果小孩子还一直扔,我猜牛也会有什么大举动!试想:如果中国人都和牛一样格的话,那么我们能够赶走日寇吗?我们能够建设如此强大的祖国吗?

一次,老师问问题,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答案,老师让举手表决——我支持的那人答案没几个人举手,可另一个答案人数过了半!该怎么办呢?我觉得那个答案不对,可毕竟有一半多的人举了手,我刚要把手举起来,脑子忽然想起了牛:不能像牛一样随波逐流,要有自己的主见!于是,我在我相信的答案里举了手。没想到幸运女神垂青了我,我选的答案对了!看着那些别的同学垂头丧气,他们中间一定有选对了又改的人!

也许牛不能改变什么,但它可以警醒世人,做人不可以任人宰割,逆来顺受,要有自己的主见,健康快乐的生活!

读《牛》有感范文2

最近,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书名叫做《吹牛大王历险记》,作者是德国作家拉斯伯.毕尔格。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时候,脑袋已经充满了疑问。吹牛大王?他是什么人?去了哪些地方?经历了哪些奇妙的事情?原来他的名字叫做闵豪生,是一个快乐的冒险家,也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他向人们讲述了许多荒诞离奇、异想天开的冒险故事。但是,这些故事别出心裁、引人入胜,大胆夸张而又能自圆其说。他的脑袋就像是一个奇妙的加工厂,经过那里加工的故事,全都带上了无拘无束的幻想的光芒和幽默的色彩。他的奇特故事也许是笑话和疯话,但充满了想象力和机智。在他的惊心动魂的历险中你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快乐。书里每个故事都非常有趣而且不可思议,光听名字就觉得很奇怪了,如《八条腿的兔子》,《一分两半的马》,《鞭打狐狸皮》,《燧石炸狗熊》,《奶酪岛屿》,《在鲸鱼胃里跳舞》,《自动吹响的号角》……每个故事都有很美丽的结局,美丽的结局就会让人从刺激和激动里出来让人放松一下。

在主人翁的人生经历中,有过坎坷,有过兴奋。可是无论胜利或者失败他都不会沉浸在某种事态里,永远保持着一种乐观的态度,即使是失败他也最多叹一声气,这是非常使得我们学习的。

读《牛》有感范文3

暑假渐渐过去,新的学期又将来临。在这个漫长的暑假中,我读到了德国作家拉斯伯和毕尔格合作完成的一本很有趣的书,书的名字叫《吹牛大王历险记》。

每当漆黑的夜晚降临时,人们就会围在燃烧的篝火旁,听男爵先生讲故事。他会将你领到一个奇妙的世界,他会用猪油钓鸭子,会带你踏上美妙的奶酪岛,会坐着鸵鸟到月球上旅行,还会用樱桃核打金鹿……男爵先生真是一个吹牛家,他说的故事好像是真实的,不过又玄妙无比,令人回味无穷。不仅书中的人物沉醉其中,连我们读者也陶醉在这些动听的故事中。

我最喜欢男爵先生的机智勇敢。有一次,天已经很黑了,他还没有找到猎物,只能骑着马儿在外面走来走去。忽然,前面出现了一个大泥塘,一群小精灵在他头顶上飞来飞去,好像在耻笑他跳不过这个泥塘。男爵先生碰了一下马肚,马儿一跃而起。泥塘太大了,马儿跃不过去,眼看就要掉到泥塘里去了。男爵先生灵机一动,把马头掉了回去,马儿又回到了地面。男爵先生觉得自己不能再这么冒冒失失地过去。于是他往后退了几十米,加紧马肚,马儿往前跑了起来,速度越来越快,最终成功跳过了泥塘。

在危险困难面前,我们不能害怕、退缩,而是要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重重困难。困难就是泥塘,当我们越过泥塘的时候,我们就像男爵先生一样,体验到成功的喜悦和自豪。

读《牛》有感范文4

本书故事的主人公是,闵希豪生男爵,是一个快乐的冒险家,也是一个著名的吹牛大王。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他离开了自己的故乡,骑着马到俄罗斯冒险去了 。

闵希豪生男爵凭自己的聪明,勇敢,冷静。在打猎,游历,战争中受到了意外的收获。

他在打猎中想到了用猪油捉野鸭,用钉子捉狐狸,用一把樱桃核代替火药来捉金鹿,金鹿没被打晕转身就跑。一年后他再次来到这片森林里,打猎时见到了一只头顶张樱桃树的金鹿所以想起了一年前的事。

他曾登过战舰被一条鲸袭击了,可他化险为夷逃了出来。他还曾进过沙漠制服恶龙,他养了一只凤凰,凤凰在火中燃烧了,而火中又走出了一只美丽的凤凰。他还有一匹骏马,这匹马在抗击敌人时后半身被截的一干二净,到最后军医用线把两部分缝在一起,马又活蹦乱跳了起来。

他还追踪过一只野兔,怪事发生了兔子突然一翻身,这时他才发现兔子有八条腿。他主过两次鱼肚子,上过两次月亮。

有一次,一只狗发疯了追着他不放,他想跑的更快,所以把自己的衣服脱掉了,他回了家,让自己的仆人把他的衣服找回来。仆人们把衣服找了回来放在衣厨里,第二天,他的衣服发疯了,闵希豪生男爵,用枪打了衣服一弹,这时衣服才停了下来。

我要向闵豪男爵学习,学习他那种勇敢,聪明,冷静。

读《牛》有感范文5

《童年与蜗牛》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作者回忆童年时代,他把蜗牛放在光滑的墙壁上,蜗牛慢慢地爬上往,又被作者弄下来,但他不怕累,鼓起勇气继续朝着顶端爬往,结果它成功了,作者想再往碰它都碰不到了。

读了这篇文章,令我感受最深的是蜗牛固然小,但它很努力,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我最敬佩蜗牛这种精神。我平时学习没有目标,过一天算一天,而小小的蜗牛却能坚持不屑,一次又一次的朝着目标爬往.暑假在家,妈妈要我练字,可是我头几天还是挺认真的,可过了几天,我觉得练字太累了,就干脆睡懒觉,不想练字了,还有,我常写作文没有内容,老师经常把评语写成"马虎、太简单”。

我今后条向蜗牛学习,改掉懒惰的坏习惯,努力学习,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奋斗。

读《牛》有感范文6

人世间最宝贵的'是什么?对了,人世间最宝贵的莫过于亲情,在寒假中我看了许多书刊,但对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短文,它的题目叫《屠户与牛》,这个仅有四个字的题目听起来,极其普通,但文章的内容却足以催人泪下。

这一篇短文,主要写了一位屠户买了一头牛,这头牛体格健壮、肚大腰圆,屠户正准备开宰,这头牛却流下了眼泪,屠户知道牛是通人性的,它已预感到自己的命运了,但屠户还是毫不犹豫地举起了刀子,突然,这头牛“扑通”跪下,牛的眼睛已泪如雨下,屠户虽然感到吃惊,可是屠户手起刀落,对牛进行剥皮开膛。当打开牛的腹腔时,屠户惊呆了,他看见了一头刚成型的牛犊,静静地躺着,原来母牛是在为自己的孩子苦苦哀求。多么伟大的母爱啊,而且还是动物,既然连动物都这样,我们人类当然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记得我曾经看过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美国的一个小村子,有一次,村里地震,一所小学已经倒塌,这时一位父亲,口中一边喊着儿子的名字,一边发疯似的向学校跑去,别人劝他不要去,已经没有希望了,但他想起自己曾对儿子阿曼德说过无论发生什么事,爸爸都会和你在一起。于是他用自己的双手挖石块,石头把手割破了,流出了殷红的鲜血,但他没有放弃,24小时、48小时、60小时……

他足足用了三天三夜的时间,终于把石头搬完了,他隐隐约约地听见儿子在叫他,这是村民都来帮忙了,父亲说:“阿曼德,快,快上来。”“不爸爸,让其他同学先来,你说过会永远和我在一起的。”阿曼德不紧不慢地说。这两个故事都深深地震撼我,还有什么能代替那神圣的一跪呢?它们都清楚地告诉任何一个人,母爱、父爱都是伟大的,也都是这么简单,它没有做作,没有张扬,有的只是极其普通却又撼人心魄的细节啊!

无论是哪位母亲、父亲,都会毫不犹豫地为孩子牺牲自己所有的一切,因为他们知道孩子是他们的一切,作为孩子的我们是否更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报答他们为我们做的一切。

读《牛》有感范文7

“……但牛顿意志坚强,总有一股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劲儿……”读着读着,我的心头不由燃起了一阵火热的情感,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读《意志坚强的牛顿》有感作文。他——曾经被视为“笨蛋”,但现在,他是人人羡慕的大科学家。

牛顿小时侯是一个很普通的孩子,甚至要比别的孩子笨,上学时经常被同学骂成“笨蛋”。但他并没有灰心丧气,反而以他那坚强的意志考取了全班第一名,并从此走向了成功。最后,一跃成为了举世闻名的大科学家。

成功属于奋斗者。是啊,哪个人一生出来就会写字,一生出来就会唱歌,这些本领都是后天学的。我承认,成才有点儿天份,但如果不付出辛勤的劳动,哪能得来成功?爱因斯坦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天才=1%的灵感 99%的汗水,小学五年级作文《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读《意志坚强的牛顿》有感作文》。正是这句话给了我们启示。

从“笨蛋”到科学家,牛顿的成功虽然也有赖于种种客观条件,但是最重要的还是他坚强得意制、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在条件越来越优越的今天,我们每个人更加需要坚强刻苦的精神,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这个过程是艰苦的,但结果终究是甜蜜的。就像那首歌唱的一样: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读《牛》有感范文8

这篇文章大致讲的是:伊卡纳西欧是西班牙著名的斗牛士,有个周末,他去都一头高大威猛的公牛,公牛奔上插着花标,牛眼通红,气势汹汹的寻找目标,伊卡纳西欧抖卡木兰卡,用舞蹈演出般潇洒的动作正面引牛几个回合,就在伊卡纳西欧准被结束这场表演时,公牛怒了,它弓着身低着头,猛地将伊卡纳西欧撞在地上,用力地把伊卡纳西欧上、下摔,血染红了雪白的紧身裤,幸好工作人员把公牛引开,当助手准备把一卡纳西欧护送出场时,他拨开助手,又重新回到场上,继续战斗,最后他把牛斗到口吐白沫,他原本可以杀了公牛,赢得这场比赛,可他没有,他说:“留下这头牛,我出资养它到老。它是今晚的英雄!”观众也给他最热烈的掌声。

伊卡纳西欧尊重了对手,即使它是头牛输也要输得有气度、有尊严。这是一种精神、一种境界,更是人格魅力的体现。

尊重别人是一种美德!

读《牛》有感范文9

今天读了沈石溪的《剽牛》。小说写了一位十五岁的少年剽杀家牛番迪的故事。

番迪与少年相处十五年,对少年有恩在身。关于他们的相处,小说有这样的描写:

“阿妈上山割猪草时,就用一只竹楼把你拖在背上,番迪结实的背以及摇晃的步子像只最好的摇篮,摇你进入甜美的梦乡。你五岁后,阿妈下菁背水钻林子砍柴就不带你了,把你托付给番迪。它会走到你面前,自动跪伏在地,让你抓住它的角,爬上牛背。只要你在它背上,它总是将四条腿一点点弯曲,有一点点直立,动作轻柔平稳,就像冰山慢慢浮出海面。它从不会拖着你去钻荆棘爬陡崖,它总是挑选平坦的路,漫步田边地角,从来也没有摔疼过你。”

少年为了表现男子汉刚毅勇猛的性格,为了表现顽强的斗志、蓬勃的生命力和硬汉子式的胆魄气概,就是要对这样一头家牛实施剽杀。主人要杀一头家牛大概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对于一个八十年代以前的农家来说,谁家没有养过牛呢?谁家没有杀过家牛呢?谁家的牛不是为主人辛苦劳累了一辈子呢?那一头牛又逃脱了最后被宰杀的命运呢?

小时候,家里经常养羊,年关是羊的鬼门关。每要宰杀的时候,母亲就会流泪。在长期的喂养中,羊总认为人是充满善意的。它总会对人用眼神,用尾巴,用身体对人表达自己的感恩,表达自己的亲热。它那里知道人喂养它的目的是为了将来的宰杀呢?猪羊一刀菜,喂养就是为了吃肉。就和种菜一样,播种、管理、收获都是为了让它成为人们的食物。对牛来说,牛比羊悲惨得多。它吃的草,干最累的活,最后还要被主人宰杀,成为食品。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它是畜牲!

即使它有高贵的情感,有比人更加善良慈悲的心肠,有比人更讲仁义的德行,它也难逃畜牲的命运。大概人就是这样想的,大概这就是少年剽杀番迪时,毫无同情,毫无怜悯的原因。

番迪被剽杀的原因仅仅在于人的残忍吗?我想也有它自己的原因。在少年对它无情剽杀的过程中,它有两次可以把少年置之死地,但它都没有这样做。当少年笨拙地剽杀,把番迪捅得的千疮百孔,又把鼻绳砍断后,少年精疲力尽的倒在地上,只能等待受死的时候,番迪却停止了攻击。小说写道:

“你惊讶地睁开眼,老牛番迪低着头四肢弯曲,一副标准的公牛抵架的姿势,两支锐利的角离你胸脯仅一公分远,仍然是气势汹汹的冲击状,仍然是那双布满血丝仿佛要从眼眶里蹦出来的眼珠子。但它却凝然不动,象座雕像。”

“它不忍心扎死你。面对一刀一刀剐割它的仇敌,它宽恕了,它克制了,它沉默。”

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最后当少年“骨头象散了架,身体软得象一团稀泥。”的时候,番迪为了安慰主人失败而损失的自尊,竟然自伏于主人的屠刀之下,以尽忠心。番迪“四肢弯曲,庞大的躯体跪倒在你面前”。“当刀尖刺穿软肋时,番迪浑身一阵抽搐,但没有挣扎,没有站起来,也没有睁眼。”

看到这里,我真要怀疑作者作写内容的真实程度。如果世上真有这样的人:对一个对他有恩的人,他不仅不感恩还向自己举起了屠刀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我们甘愿把自己扮演成一个无怨无悔,任人宰割的角色吗?这样的角色是应该被我们视为窝囊废,还是应该视为有情有义的圣人呢?而小说中的番迪就是这样一个角色。

十五岁的少年为何如此残忍呢?老牛为什么如此仁义,使仁义都变质成苍白的软弱了呢?我总认为与二者的关系有绝对干系。那么二者是什么关系呢?少年是主人,番迪就是奴仆。如果二者是主奴关系,我便想起了历史上的岳飞和韩信。两个人都为主人立下了汗马功劳,两个人都是主人向自己举起了屠刀。临死当前,两人都有置主人于死地的能力,而二人都没有这样做,都甘愿站在了一个任人宰割的位置。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就是为了获得一个忠义的美名吗?难道就是为了避免一个不忠不义的恶名吗?我觉得还有更深层的原因。我觉得当一个人一直做主人的时候,主人就会认为他的高贵是天经地义的,就会忘记他的高贵是因为受到了奴仆的恩德;当一个人一直作奴仆时,他就会认为奴仆的卑贱也是天经地义的,他会忘记自己的前生原并不是一个做奴仆的坯子。

中国封建社会的皇位世袭制度和封建专制,已经太久太久了。在这个久行制度的荫罩下,人们习惯认为主子就是主子的命,奴婢就是奴婢的命,这是不可更变的现实。还是美国人聪明,最早废除了皇权终身,民主选举总统的先河,所以它也迅速崛起于世界民族之林。如果一个国家就一个人认为自己是王子,所有的人都认为自己只佩做一个奴仆的话,那么,这样的民族恐怕是很难雄踞于世界民族之林的。

长久地以一种姿态做人做事是很危险的。人应该常常换位思考,和换位实践,才能保持自己恒常的人性,否则就会丧失人性,使美好的人性变霉变质。可爱的儿童,将来变成了一个不肖子,往往是父母永久溺爱的结果;一个精心制作的制度,将来变得毫无用处,而且弊端百出,往往是制定者长期墨守成规,不会因时因地变通的结果。

时代在发展,环境在变化,不管是人还是法典制度,只有不断更新,因时而变,因地制宜,才会有恒常的出路。

读《牛》有感范文10

初识这本书名,是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看到的。那是保尔念给别人听的,由此,我对这本书有着不同寻常的好奇,也希望在哪里看到这本书。但渐渐淡忘了,这个暑假,我不经意之间,看到了这本书。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他的爱是至死不渝的,他终生只爱一人。

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我知道就因为那一记耳光,你的心也随之碎了。

牛虻最后在遗书里写下的一段话,至今成为经典: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重新动用审讯和处决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将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多么感人的爱情,多么悲苦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去歌颂他,这个坚强而勇敢;睿智而幽默;伟大而无私的英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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