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了还能参加二次招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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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3 · 百度认证:中鑫中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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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可以马上开始二次招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对两家合格投标人进行开标和评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对两家合格投标人进行开标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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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废标是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
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废标结果确定后,立即发布废标公告是合法的,但是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期限内公示没有结束前,立即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支持供应商提出的合理诉求。
金泽盛业小编整理,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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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废标结果确定后,立即发布废标公告是合法的,但是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期限内公示没有结束前,立即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支持供应商提出的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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