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二套房首付比例

郑萌
2022-12-04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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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个人贷款主要针对两种情况:一种是已在主城区购买首套住房的,且此购房贷款未还清的居民家庭,如果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另一种是主城区已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并已结清此购房贷款的居民,如果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一、上海二套房政策是什么
1、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5%;
二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二套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
2、贷款利率: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
3、贷款限额: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下调10%。
4、公积金限制:对已有2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停止发放公积金贷款。
5、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二、济南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我国法律规定,济南的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的比例,提高到百分之六十,两套及以上的禁购。对于外地户籍的居民,如果在济南买房需要满足将近两年里,累积缴税或者是社保满了一年的条件,对于无贷无房者一般只能购买一套住房。贷款首付款的比例不可以低于百分之四十,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进行定价。
三、淄博市二套房首付比例
在不“限购”的城市,拥有一套住房并且相应购房贷款没有结清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购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部分地区调整第二套房最低首付为不低于50%-70%(例如四川省),购买第二套房首付比例规定需要根据各地区具体政策执行。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按照原规定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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