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工资流水能证明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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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流水单属于工资支付凭证,可以证明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发放工资的单位与实际从事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话,应当还要考虑整个证据链才能够算作认定劳动关系的确凿证据。其中包括考勤表、与单位负责人的谈话录音、工作制服、工作牌等。
一、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哪些
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以下这些:(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劳动者如何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发生劳动关系纠纷劳动者需要证明与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一般而言只要与劳动者提供劳动事实存在关联的具有证明力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就可以作为证据,举例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障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出门牌”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工记录、考勤记录、其它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
三、劳动仲裁中的证据哪些?
劳动仲裁一般需要提交如下证据: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4.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5.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如,《考勤表》、《考勤记录》等;6.劳动者离职方面的资料:如,《离职交接表》、《辞退书》、《辞职申请》等法律规定有些证据必须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就要承担不利后果:①在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中,用人单位负以下举证责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一、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哪些
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以下这些:(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劳动者如何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发生劳动关系纠纷劳动者需要证明与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一般而言只要与劳动者提供劳动事实存在关联的具有证明力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就可以作为证据,举例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障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出门牌”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工记录、考勤记录、其它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
三、劳动仲裁中的证据哪些?
劳动仲裁一般需要提交如下证据: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4.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5.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如,《考勤表》、《考勤记录》等;6.劳动者离职方面的资料:如,《离职交接表》、《辞退书》、《辞职申请》等法律规定有些证据必须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就要承担不利后果:①在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中,用人单位负以下举证责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