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招生要求
军校招生要求介绍如下:
军校志愿全部在本科提前批次,报考军校需要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①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应届、往届均可报考。
②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志愿为国防事业服务。
③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
④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⑤未婚。
报考均队院校的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填报完志愿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普通类专业的分段原则,通常依照各院校招收男、女考生计划数的4倍向省军区招生办提供政治考核、面试、体检考生名单。
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为提前批次录取。招生院校根据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情况及专业要求,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招生办公室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并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量向招生院校投档。生源仍不足时,省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空缺的招生计划,从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中公开征集志愿,
按照计划缺额数量向院校投档。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章程》之外附加录取条件。
军队院校应在投档范围内录取考生。对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