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镇机构设置设镇党委和镇政府两大机构。镇党委下设:组织、宣传、统战、纪检信访、共青团、妇联等;镇政府下设:党政办、计生办、综治办、社会事务办、村建办五大办公室和人民武装部,并设有司法、民政、科技、林业、经管、海管、农技、统计、企业、文化等站(办)业务部门。辖区内有洪江、渔洋里、渔洋垾、秋竹岗、长门、渔家地、武曲、祖厝、传胪、亭下溪、下洋城、积石、长春、武岐、文岐、长溪、埕坞、法华、里城、外城、赤沙、加竹、吕峡、大京、蜘蛛网、斗米、小京27个村委会,136个自然村,总人口59305人,劳动力总数2758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