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一般来说,虽然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确实是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但为了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国务院专门明确了对部分需补税的中低收入纳税人免除年度汇算义务的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也据此制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以下简称“94号财税公告”),细化明确了免予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那么哪些纳税人是不需要办理2019年度汇算?
具体分为两类:
第一类,对部分本来应当办理年度汇算且需要补税的纳税人免除其办理的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前提条件下,纳税人只需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则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或是纳税人只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也不需办理年度汇算。需要说明的是,依据94号财税公告,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是不包括在免予办理情形内的。
第二类,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既不需要退税也不需要补税,自然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或者是纳税人愿意放弃退税,也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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