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该怎么写
法律分析:仲裁申请书的事实和理由部分可以分成两部分来写,第一部分是固定的,主要写什么时间入职、什么时间签的劳动合同(没签就写未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岗位、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实际工资标准等等这些基本信息,第一部分的目的是让仲裁员对你有个初步的了解。 第二部分事实和理由则需要对照着你的仲裁请求来写,比如你要工资,就要写你一直正常上班,但是公司拖欠了你哪几个月的工资。 比如你要赔偿金,就要写什么时间公司辞退了你。 事实和理由部分尽可能的写好,写的规范具体,实在没有能力写好也没有关系,仲裁员会根据你的仲裁请求查明相关事实,你没写清楚的仲裁员都会在开庭的时候问你,到时候多吃点苦头罢了。 首先提醒大家一点,证据不要在仲裁申请书中罗列,不然会把仲裁申请书搞得乱七八糟,而且没办法凸显重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