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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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午薯嫌,我和阿才在台阶上坐了很久,街角的音响店里放着梅艳芳的《夕阳之歌》。一架飞机在天空中缓缓掠过,飞向天边,最终消失在漫天如火的晚霞中。
阿才扭过头,冲我笑了笑,轻声说道:飞机没了,我走啦。
阿才是我的发小,从小玩到大的那种。这家伙小时候是村里的害虫,小偷小摸的事儿从来不做,怕被逮住了挨爹妈的打,但是追猫逐狗炸茅坑的事却没少干,走到哪里祸害到哪里,为此没少挨骂。阿才属于睚眦必报的那种类型,头一天挨了别人的骂,第二天就爬到那家人屋后的山墙上往厨房上正在冒烟的烟囱里扔鞭炮,扔完就跑。
纯爷们儿从不回头看爆炸。阿才这么说道。
如果真的要用一个词形容阿才的话,那就是蔫儿坏。
阿才在他爸妈亲戚面前是妥妥的好孩子,成绩好,有礼貌,斯斯文文的那种,嘴还甜,见了街坊邻居先是一笑,然后张大爷李大妈的这么一打招呼,邻居们往往就很开心了,虽然我知道这小子并不是看起来那么老实。
为什么这么说?
有次有个小孩儿骂他,以阿才睚眦必报的性格是不可能忍得下去的。阿才扣了块泥巴搓成一些小球,晒的半干不湿,然后买了袋日本数困手豆,把豆吃的差不多了只留下一两颗,把泥巴球装在自己吃完的食品袋里,骗那小孩儿说这是日本豆可好吃了,顺便拿了颗真的日本豆放在嘴里嚼的嘎巴作响。小孩嘴馋,也没怀疑就真的吃了,吃到嘴里嚼了嚼,觉得味道不对就吐了,嘴一瘪,开始哭。
真的吃了一嘴泥巴浆子!我靠!要不是他妈拿着棍子来了!我真想再多看会儿。
我看他在我面前眉飞色舞的吹牛逼的样子是真想揍他啊。
至于他往女同学文具盒里放死蛇,在烟灰缸里倒火药的事儿也不必再详细介绍了,只是记得那条死蛇让那个女同学当场花容失色,呜呜哭了一下午,阿才被罚站,回家被他爸打了一顿。至于第二件事就是过年的时候阿才收集火药做烟花,但是没找到盛放火药的东西就拿了他爸的烟灰缸,那天下午他爸进了诊所,出来时手缠纱布,但是揍阿才的身手依旧干脆利落。
我跟阿才讲起这些事的时候,他龇牙咧嘴的听着,时不时狂笑几声,说道他妈的,老子当年怎么这么混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如果说少年时代的阿才是快乐无忧的化身,我毫无怀疑,然而时光的长河依旧在静静流淌,它从不停息,我们就像那头背负盐袋过河的驴子,趟进光阴的河流。上岸时背上的行囊早已空空,再也找不到那些雪白的盐粒,剩下的,只有淡淡的咸味。
这个过程,有人说它叫做成长。
赫拉克利特说过“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没有什么事是永恒不变的。阿才也逃避不了这个法则。
一般来说改变一个人有两个前提:一件事的突然发生;一个人的突然出现。
阿才属于后者。
大学时期的阿才依旧是那个成尺旁绩好懂礼貌又带点闷骚的阿才,与少年相比,变化不大。与之前不同的是,阿才开始省钱,衣服翻来覆去就那几套,很久没有买新的了,吃的也是食堂最便宜的饭菜,好不好无所谓,管饱就行。并且他开始各种兼职,在别人忙着谈情说爱游山玩水时发传单,举牌,当传菜员,做家教,送外卖,等等。兼职中的阿才开始频繁给某个人发消息,并且龇牙咧嘴的傻笑,偶尔风风火火的冲出去,过了良久才一脸甜蜜的回来。
阿才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儿。
坦率的说,阿才是个感情菜鸟,他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得千方百计的对对方好。女孩儿起床晚了他就把早餐买好亲自送到她寝室楼下,下雨天跑去给女孩儿送伞,知道女孩儿什么时候生日,喜欢吃什么东西,喜欢哪个明星,为此还专门找个本子记下来他认为重要的东西,至于给女孩儿送礼物之类的事,数不胜数,女孩儿也时不时回送给阿才一些小礼物。那段时间,大概是阿才最快乐的时光吧。
女孩子确实优秀,肤白貌美,家境也挺好,但始终没有承认他们两个之间的关系。有一天,女孩儿看到了送外卖的阿才。到了晚上发信息跟阿才说,你是个好人,但是我们不合适,我现在不想谈恋爱,还是做朋友吧。
阿才被发了好人卡。
阿才不死心,在女孩儿生日这天捧着玫瑰花在路口等她。买玫瑰花的时候老板看着他笑道:小伙子去见心上人啊。阿才一如既往的傻乐呵,说道还没成呢。老板感慨道,年轻就是好啊,我要是还年轻……忽然身后传来一个女声的笑骂:你这个死老头子难不成还想找别人?!……
阿才的开心终结于在他看见女孩儿挽着另一个男孩儿的手有说有笑的走过来之后,男孩儿又高又帅,打扮的很时尚,女孩儿也打扮的花枝招展,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真的很般配啊。
他们两个没看见阿才,阿才怔了怔,随手把花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那一天,阳光灿烂,是个难得的好天气,垃圾桶里的玫瑰花迎着金色的阳光怒放,可真好看。
以前有条很脏的小花狗,像是被人遗弃的,后来被阿才捡到了,他就带回去养着。有只蝴蝶在它身边一直飞来飞去,小花狗想捉它,奶声奶气昂昂的叫,一次次的蹦起来咬,又一次次摔在地上,摔了几次,摔到了台阶下,哀哀的叫唤,那只蝴蝶越飞越高,小花狗再也抓不到它了。
一只又脏又丑小奶狗怎么能抓住蝴蝶呢?
阿才当时笑道:真是个傻狗。
对啊,真是个傻狗。
说来可笑,人生的狗血之处总是以一种意料不到的方式呈现在我们眼前,我们总是得到自己不想得到的,失去自己不愿失去的。就在阿才跟朋友讲完自己不想谈恋爱,先立业再成家的想法后的第二天,他被一个学妹表白了。
阿才的回答很简单:不想谈,抱歉。
面对冷冰冰的阿才,学妹终于伤心离去。
日子一天天过去,临近毕业,大多数人都为论文为考研为工作忙的焦头烂额时,阿才通过了部队的招兵体检,准备当兵了。
原因,家里缺钱。
贫穷,是原罪。
那天阿才跟一群朋友喝了很多酒,吐的一塌糊涂,吐完断断续续的说了很多话。
阿才说,我是喜欢学妹的,但心里拿定了主意,又何苦让人再等自己两年呢?
阿才说,去部队里就不用家里管了,还能拿工资,学费还能退一些呢,虽然少但好歹也能补贴一下。
阿才说,我妹妹病了,缺钱治病,做了这么久的兼职还是帮不了多大忙,做哥哥的真没用。
阿才说,农村穷啊,我要往上爬,我不要被人看不起。
阿才说,谈恋爱的钱都是老子挣的,老子他妈的才不当好人,谁他妈爱当谁去当。
阿才说,等老子有出息了……苟富贵勿相忘……
……
……
阿才醉了。
一切顺风顺水的进行,阿才离开的日子也一天天临近,接兵军人在武装部看过新兵之后,阿才条件都符合,过几天就能走兵了。阿才看兵之后离开武装部回家的那天,风和日丽。初秋的阳光并不温柔,有些刺眼,一如当初送花的天气。
那天,一辆轿车突然斜斜冲出,撞到了一个人,司机下车查看,随即报警。事后查明,司机酒驾,被撞的人右腿骨骨折,需要进行手术。
被撞的那个人,偏偏是阿才。
接下来,司机赔钱,阿才住院进行手术。
如果没有这件事,阿才应该已经穿上军装了吧。
腿断了可以治好,路断了,就走不通了。
再见到阿才的时候,他在医院躺着。看到朋友来了他犹自笑道:老子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笑容一如既往的阳光,但他眼里已不再闪烁着自己特有的光芒。
阿才的腿好了之后,已经是第二年了。
后来,他再也没有提过这件事。
再后来,阿才收拾行囊,准备去南方打工了,毕竟,家里的妹妹还缺钱治病呢。
曾遇上几多风雨翻
编织我交错梦幻
曾遇你真心的臂弯
伴我走过患难
奔波中心灰意淡
路上纷扰波折再一弯
一天想到归去但已晚
晚霞依旧灿烂如火,梅艳芳的歌声依旧回响耳畔,但天边的那架飞机,却再也看不见了。
阿才扭过头,冲我笑了笑,轻声说道:飞机没了,我走啦。
阿才是我的发小,从小玩到大的那种。这家伙小时候是村里的害虫,小偷小摸的事儿从来不做,怕被逮住了挨爹妈的打,但是追猫逐狗炸茅坑的事却没少干,走到哪里祸害到哪里,为此没少挨骂。阿才属于睚眦必报的那种类型,头一天挨了别人的骂,第二天就爬到那家人屋后的山墙上往厨房上正在冒烟的烟囱里扔鞭炮,扔完就跑。
纯爷们儿从不回头看爆炸。阿才这么说道。
如果真的要用一个词形容阿才的话,那就是蔫儿坏。
阿才在他爸妈亲戚面前是妥妥的好孩子,成绩好,有礼貌,斯斯文文的那种,嘴还甜,见了街坊邻居先是一笑,然后张大爷李大妈的这么一打招呼,邻居们往往就很开心了,虽然我知道这小子并不是看起来那么老实。
为什么这么说?
有次有个小孩儿骂他,以阿才睚眦必报的性格是不可能忍得下去的。阿才扣了块泥巴搓成一些小球,晒的半干不湿,然后买了袋日本数困手豆,把豆吃的差不多了只留下一两颗,把泥巴球装在自己吃完的食品袋里,骗那小孩儿说这是日本豆可好吃了,顺便拿了颗真的日本豆放在嘴里嚼的嘎巴作响。小孩嘴馋,也没怀疑就真的吃了,吃到嘴里嚼了嚼,觉得味道不对就吐了,嘴一瘪,开始哭。
真的吃了一嘴泥巴浆子!我靠!要不是他妈拿着棍子来了!我真想再多看会儿。
我看他在我面前眉飞色舞的吹牛逼的样子是真想揍他啊。
至于他往女同学文具盒里放死蛇,在烟灰缸里倒火药的事儿也不必再详细介绍了,只是记得那条死蛇让那个女同学当场花容失色,呜呜哭了一下午,阿才被罚站,回家被他爸打了一顿。至于第二件事就是过年的时候阿才收集火药做烟花,但是没找到盛放火药的东西就拿了他爸的烟灰缸,那天下午他爸进了诊所,出来时手缠纱布,但是揍阿才的身手依旧干脆利落。
我跟阿才讲起这些事的时候,他龇牙咧嘴的听着,时不时狂笑几声,说道他妈的,老子当年怎么这么混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如果说少年时代的阿才是快乐无忧的化身,我毫无怀疑,然而时光的长河依旧在静静流淌,它从不停息,我们就像那头背负盐袋过河的驴子,趟进光阴的河流。上岸时背上的行囊早已空空,再也找不到那些雪白的盐粒,剩下的,只有淡淡的咸味。
这个过程,有人说它叫做成长。
赫拉克利特说过“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没有什么事是永恒不变的。阿才也逃避不了这个法则。
一般来说改变一个人有两个前提:一件事的突然发生;一个人的突然出现。
阿才属于后者。
大学时期的阿才依旧是那个成尺旁绩好懂礼貌又带点闷骚的阿才,与少年相比,变化不大。与之前不同的是,阿才开始省钱,衣服翻来覆去就那几套,很久没有买新的了,吃的也是食堂最便宜的饭菜,好不好无所谓,管饱就行。并且他开始各种兼职,在别人忙着谈情说爱游山玩水时发传单,举牌,当传菜员,做家教,送外卖,等等。兼职中的阿才开始频繁给某个人发消息,并且龇牙咧嘴的傻笑,偶尔风风火火的冲出去,过了良久才一脸甜蜜的回来。
阿才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儿。
坦率的说,阿才是个感情菜鸟,他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得千方百计的对对方好。女孩儿起床晚了他就把早餐买好亲自送到她寝室楼下,下雨天跑去给女孩儿送伞,知道女孩儿什么时候生日,喜欢吃什么东西,喜欢哪个明星,为此还专门找个本子记下来他认为重要的东西,至于给女孩儿送礼物之类的事,数不胜数,女孩儿也时不时回送给阿才一些小礼物。那段时间,大概是阿才最快乐的时光吧。
女孩子确实优秀,肤白貌美,家境也挺好,但始终没有承认他们两个之间的关系。有一天,女孩儿看到了送外卖的阿才。到了晚上发信息跟阿才说,你是个好人,但是我们不合适,我现在不想谈恋爱,还是做朋友吧。
阿才被发了好人卡。
阿才不死心,在女孩儿生日这天捧着玫瑰花在路口等她。买玫瑰花的时候老板看着他笑道:小伙子去见心上人啊。阿才一如既往的傻乐呵,说道还没成呢。老板感慨道,年轻就是好啊,我要是还年轻……忽然身后传来一个女声的笑骂:你这个死老头子难不成还想找别人?!……
阿才的开心终结于在他看见女孩儿挽着另一个男孩儿的手有说有笑的走过来之后,男孩儿又高又帅,打扮的很时尚,女孩儿也打扮的花枝招展,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真的很般配啊。
他们两个没看见阿才,阿才怔了怔,随手把花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那一天,阳光灿烂,是个难得的好天气,垃圾桶里的玫瑰花迎着金色的阳光怒放,可真好看。
以前有条很脏的小花狗,像是被人遗弃的,后来被阿才捡到了,他就带回去养着。有只蝴蝶在它身边一直飞来飞去,小花狗想捉它,奶声奶气昂昂的叫,一次次的蹦起来咬,又一次次摔在地上,摔了几次,摔到了台阶下,哀哀的叫唤,那只蝴蝶越飞越高,小花狗再也抓不到它了。
一只又脏又丑小奶狗怎么能抓住蝴蝶呢?
阿才当时笑道:真是个傻狗。
对啊,真是个傻狗。
说来可笑,人生的狗血之处总是以一种意料不到的方式呈现在我们眼前,我们总是得到自己不想得到的,失去自己不愿失去的。就在阿才跟朋友讲完自己不想谈恋爱,先立业再成家的想法后的第二天,他被一个学妹表白了。
阿才的回答很简单:不想谈,抱歉。
面对冷冰冰的阿才,学妹终于伤心离去。
日子一天天过去,临近毕业,大多数人都为论文为考研为工作忙的焦头烂额时,阿才通过了部队的招兵体检,准备当兵了。
原因,家里缺钱。
贫穷,是原罪。
那天阿才跟一群朋友喝了很多酒,吐的一塌糊涂,吐完断断续续的说了很多话。
阿才说,我是喜欢学妹的,但心里拿定了主意,又何苦让人再等自己两年呢?
阿才说,去部队里就不用家里管了,还能拿工资,学费还能退一些呢,虽然少但好歹也能补贴一下。
阿才说,我妹妹病了,缺钱治病,做了这么久的兼职还是帮不了多大忙,做哥哥的真没用。
阿才说,农村穷啊,我要往上爬,我不要被人看不起。
阿才说,谈恋爱的钱都是老子挣的,老子他妈的才不当好人,谁他妈爱当谁去当。
阿才说,等老子有出息了……苟富贵勿相忘……
……
……
阿才醉了。
一切顺风顺水的进行,阿才离开的日子也一天天临近,接兵军人在武装部看过新兵之后,阿才条件都符合,过几天就能走兵了。阿才看兵之后离开武装部回家的那天,风和日丽。初秋的阳光并不温柔,有些刺眼,一如当初送花的天气。
那天,一辆轿车突然斜斜冲出,撞到了一个人,司机下车查看,随即报警。事后查明,司机酒驾,被撞的人右腿骨骨折,需要进行手术。
被撞的那个人,偏偏是阿才。
接下来,司机赔钱,阿才住院进行手术。
如果没有这件事,阿才应该已经穿上军装了吧。
腿断了可以治好,路断了,就走不通了。
再见到阿才的时候,他在医院躺着。看到朋友来了他犹自笑道:老子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笑容一如既往的阳光,但他眼里已不再闪烁着自己特有的光芒。
阿才的腿好了之后,已经是第二年了。
后来,他再也没有提过这件事。
再后来,阿才收拾行囊,准备去南方打工了,毕竟,家里的妹妹还缺钱治病呢。
曾遇上几多风雨翻
编织我交错梦幻
曾遇你真心的臂弯
伴我走过患难
奔波中心灰意淡
路上纷扰波折再一弯
一天想到归去但已晚
晚霞依旧灿烂如火,梅艳芳的歌声依旧回响耳畔,但天边的那架飞机,却再也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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