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的巡抚是几品官职?
八府巡抚是八品官。
八府巡抚相当于古代的监察御史,品级是八品。历史上实际是没有八府巡抚这个官职,属于影视剧中编辑出来的。
监察御史相当于现在的中纪委派驻地方的官员,级别稍高于副厅级的中央巡视组组长。监察御史的权力比较特殊,遇案当场处理,可以先斩后奏。
《清史稿·职官志二》明确记载:十五道掌弹举官邪,敷陈治道,各覈本省刑名。也就是说,清朝的“监察御史”和明朝基本类似,而被皇帝临时派遣出差的“监察御史”,就成为了“巡按御史”,也就是传说中的“八府巡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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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八府巡抚”真正名称应该叫“八府巡按”,而且这个名称取自于民间的戏剧、小说,并非正式官名。从职能上来定义的话,八府巡抚应该相当于监察御史,分巡各省时称巡按御史。
帝制时代其实没有“八府巡抚”这个官名(完全出自旧时戏剧)。明、清两朝都设有中央监察部门,叫都察院,其下有各道。监察御史,非固定职官,临时由朝廷委派担任,分别巡视各省,考核吏治。
“八府巡按”实际上是个御史,而且是最低级别的御史,正式的叫法可以称“侍御史”。从这个御史的“御”字,可看出担任这一官职的最初都是最高统治者皇帝(君主)身边的人,本为皇帝的耳目和工具。至明清市民文化兴起,戏剧、小说等文学作品引用时,将其改成“八府巡按”,代指民间百姓视为清廉而有权势的大官。
出任巡抚者自带其他官衔,早期比较乱,尚书、侍郎、都御史、卿员等,比如于谦于老爷子……呃,是于少保,当初就是以兵部右侍郎的身份巡抚河南。
景泰时期开始,巡抚统一寄衔都察院,通常以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和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出任。
清代前期沿袭明代的做法,直到乾隆13年,当时的礼部尚书看不惯了,说总督巡抚明明是封疆大吏,是地方上最大的官,但《会典》里地方官还是以布政使为首,要改!
大学士们议了议,觉得礼部尚书说得挺有道理的,而且你一个巡抚,大多只有三四品,却要管从二品的布政使,虽说凭的是钦差的身份,但怎么看怎么别扭,所以还是改吧。乾隆准了。
此后,巡抚在《会典》中从都察院移出,列入外官,后来定品级为从二品,并且规定例兼右副都御史衔,可疏请加兵部侍郎衔(正二品)。
此外部分省份的巡抚,本身还兼职提督(从一品),比如山西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