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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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必须与生命线和其他可靠结构牢固连接2、屋面施工须谨慎;屋面施工人员必须使用生命线。3、生命线的设置和使用必须规范和合格;生命线由水平生命线、垂直生命线两种。4、钢丝绳必须检查;检查中发现有损坏或断股,不得在用于生命线,生命线使用完毕后必须上油保护。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1、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必须与生命线和其他可靠结构牢固连接2、屋面施工须谨慎;屋面施工人员必须使用生命线。3、生命线的设置和使用必须规范和合格;生命线由水平生命线、垂直生命线两种。4、钢丝绳必须检查;检查中发现有损坏或断股,不得在用于生命线,生命线使用完毕后必须上油保护。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