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主要采用了什么论证方法
咬文嚼字主要采用了归纳论证法。
归纳论证法是通过举出多个具有共性的事例来得出结论的一种论证方法。在咬文嚼字的行为中,常常会对某个词或句子进行多次分析,通过举出多个相似或相关的例子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并最终得出结论。例如,对于一个词语的词义,可以通过找出多个使用该词语的句子,来推断出它的具体含义。这种方法在考试中也常常用到,例如推断阅读文章中某个词语的含义。
美人都是“柳腰桃面”,“王嫱、西施”,才子都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谈风景必是“春花秋月”,叙离别不离“柳岸灞桥”;做买卖都有“端木遗风”,到现在用铅字排印书籍还是“付梓”、“杀青”。像这样例子举不胜举,它们是从前人所谓“套语”,我们所谓“滥调”。
归纳论证是运用归纳推理进行的论证。
论据是关于特殊事实的命题,论题则为一般性的原理,整个论证体现了由个别到一般的思维过程。由于完全归纳推理与不完全归纳推理的逻辑性质不同,完全归纳论证能够确定论据与论题间的必然联系,即由真实论据能够确定论题为真;不完全归纳论证只能确定论据与论题间的或然联系,即由真实论据确定论题可能真实。
如根据若干油脂不溶于水而得出“一切油脂都不溶于水”之真,只具有或然性。因此,在现代精密科学中,特别是在数学中,一般不使用归纳论证。归纳论证要得到可靠的结论,必须根据精确的观察和实验,必须根据已有的科学知识对现象作出正确的分析,必须与演绎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