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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认为,一个人主动地、自发地去做一件好事,根本就不想去做坏事,这才叫从根源上杜绝了坏事——真正的治本。
制度嘛,只是在高于治标,却无法实现治本的前提下的一种妥协之法。
所谓,“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这里面的 “礼” 就是 道德约束、舆论要求。
“道” 嘛,无法言说。
“德” 就是人们自发自觉,不需要任何刺激,自发地去做的事情,就像大脑里的电波一样,你根本无需在意它就已经完成了。
“仁” 就是有一种敏锐的自我洞察之心,自己每日反省,稍微察觉错误的苗头,就去改正。类似呼吸一样。
“义”,就是一种感情波动。一旦让自己那“高水准的道德”感到不适了,就去改正,就像吃饭喝水那样。
这几种都是内生的动力,都属于治本的系列里面的。而依靠外力,舆论要求,制度,法令这些东西去实施的,都不能称为治本。
因此,“礼” 是树立一个标杆,附带一定要求,让大家向标准学习,见贤思齐,并有风评物议做约束的治理策略。作为一种半外力,半自发的管理体系而言,“礼” 略低于治本,是对 “道”、“德”、“仁”、“义”难于在极广大的人群中彻底实践的一种妥协。
孟子所谓,“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也。
而“法” 就是在连舆论导向,道德评判(此“道德”非彼“道”、“德”)这种半强制的制度,都难于奏效的时候的一种治理策略。它必须要靠外在强制力,暴力机器做保证才能实施下去。
说到这里,我们看到,不论是“道” “德” “仁” “义”,或者是“礼”。他们的最本源的东西,都是要求人有不同程度的自知、自觉。因此,说到底,都是在“治人”。
因此,“人治” 就是,统治者运用“治人”的方式去统治其他人。“人治”背后的原因在于,认为人可以通过自我反省,修正而自我实现。
而“法治”就是,统治者运用“法”的方式去统治其他人。
不要忘了,“法治”的背后可是 暴力机器,和 彻底的外在强制力啊。即,被法律所约束的人是无法通过“道”、“德”、“仁”、“义”、”礼“的途径来自我实现的。
至于,治标就更低了,有人检举才去查处。。。也就是说,法律都不能很好地被执行,不能实现它本来应有的效果,只有在惹起了民愤之后,才去处理。
————当前反腐不管是“一查到底”,还是“老虎苍蝇一起打”,还都是在治标,我们若拍手称快,只说明笑点太低。我们还是路漫漫其修远啊。。。
—————————— 以上就是我试图从历史(或者说,传统中国)的视角上,去解释,为什么中华民族几千年来,都强化人治,而淡化法治 所做的尝试。
因此从“人治” “法治” 的 传统视角来看,中国历史分两段,秦之前,“礼乐治天下“算一段。秦朝后,历代因袭前朝法令,但又以儒学试图恢复上古之治算一段。。。按孔子说的,那就是“礼崩乐坏”之前,和之后。
至于说,中华文明何以诞生并长期坚持了 “人治” 高于“法治”这样的思想观念,原因有二:
1、中华文明,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和周边的文明圈相比,始终处在优势地位上。也就是说,因为“仓廪一直实”,所以“始终守礼节”吧。
2、先进、漫长而又稳定的农耕文明史,让我们始终处在一个世世代代的,以土地为中心的,乡党邻里关系网中,因此,只需要习俗民约,用不着外人参与。所以,“法治” 是被排斥的。
现在呢现在又重提法治,依我看,不是要向西方“人人有罪,上帝才有权审判”这样的思想看齐。我们不是一个路数啊。我们是处在,连法律都无法严格执行,只能依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老虎,拍苍蝇”这种方式的“急救式治理”的阶段了。
那么说,当有一天,我们回到了“法治” 的正轨上来,还会不会,重新扛起“人治” 的大旗呢?
不管以后嘴上会不会这样说,我们从尧天舜日那个年代继承下来的“人治赛高”的思想基础已经被瓦解了。
1、从1840年开始到现在崭露复兴头角,中华文明从天朝上国的神坛跌落了170年之久。我想,现在已经没有经历过,乾隆爷的活人能向我们说一句“老子当年曾经阔过”的话了吧。我们已经没有哪个人的脑海中还有,中国昌盛之时的景象了吧。反正,我对于近代史最深刻的记忆,就是小时候读到一本关于义和拳的图书时的滂沱泪雨。。。。 一句话,我们的“仓廪”空得太久了。所以,“礼节”也就无从坚持了。
2、中国已经告别了农业社会,没有了那种进行无限次重复博弈的策略环境——用人话来说,就是 能骗一笔是一笔,反正明天你也找不到我了。
不过,我希望,未来的网络社会,会成为一个新的稳定存续的“乡党邻里关系社会”——也就是可以通过网络重构人际间的“礼”——信任。
当然,凭我的一贯尿性,一言以蔽之,就是中国正式从依靠自我的 yiyin 式社会,走向了依靠外力的 shouyi 式社会。。。。。。。。。。。。。。。。
因为,我对shouyi员这个职业还是挺情有独钟的。
其实,这是看到了@台湾省评论员写的一篇文章的标题,有感而发。。。当然,请不要怪我无节操
制度嘛,只是在高于治标,却无法实现治本的前提下的一种妥协之法。
所谓,“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这里面的 “礼” 就是 道德约束、舆论要求。
“道” 嘛,无法言说。
“德” 就是人们自发自觉,不需要任何刺激,自发地去做的事情,就像大脑里的电波一样,你根本无需在意它就已经完成了。
“仁” 就是有一种敏锐的自我洞察之心,自己每日反省,稍微察觉错误的苗头,就去改正。类似呼吸一样。
“义”,就是一种感情波动。一旦让自己那“高水准的道德”感到不适了,就去改正,就像吃饭喝水那样。
这几种都是内生的动力,都属于治本的系列里面的。而依靠外力,舆论要求,制度,法令这些东西去实施的,都不能称为治本。
因此,“礼” 是树立一个标杆,附带一定要求,让大家向标准学习,见贤思齐,并有风评物议做约束的治理策略。作为一种半外力,半自发的管理体系而言,“礼” 略低于治本,是对 “道”、“德”、“仁”、“义”难于在极广大的人群中彻底实践的一种妥协。
孟子所谓,“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也。
而“法” 就是在连舆论导向,道德评判(此“道德”非彼“道”、“德”)这种半强制的制度,都难于奏效的时候的一种治理策略。它必须要靠外在强制力,暴力机器做保证才能实施下去。
说到这里,我们看到,不论是“道” “德” “仁” “义”,或者是“礼”。他们的最本源的东西,都是要求人有不同程度的自知、自觉。因此,说到底,都是在“治人”。
因此,“人治” 就是,统治者运用“治人”的方式去统治其他人。“人治”背后的原因在于,认为人可以通过自我反省,修正而自我实现。
而“法治”就是,统治者运用“法”的方式去统治其他人。
不要忘了,“法治”的背后可是 暴力机器,和 彻底的外在强制力啊。即,被法律所约束的人是无法通过“道”、“德”、“仁”、“义”、”礼“的途径来自我实现的。
至于,治标就更低了,有人检举才去查处。。。也就是说,法律都不能很好地被执行,不能实现它本来应有的效果,只有在惹起了民愤之后,才去处理。
————当前反腐不管是“一查到底”,还是“老虎苍蝇一起打”,还都是在治标,我们若拍手称快,只说明笑点太低。我们还是路漫漫其修远啊。。。
—————————— 以上就是我试图从历史(或者说,传统中国)的视角上,去解释,为什么中华民族几千年来,都强化人治,而淡化法治 所做的尝试。
因此从“人治” “法治” 的 传统视角来看,中国历史分两段,秦之前,“礼乐治天下“算一段。秦朝后,历代因袭前朝法令,但又以儒学试图恢复上古之治算一段。。。按孔子说的,那就是“礼崩乐坏”之前,和之后。
至于说,中华文明何以诞生并长期坚持了 “人治” 高于“法治”这样的思想观念,原因有二:
1、中华文明,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和周边的文明圈相比,始终处在优势地位上。也就是说,因为“仓廪一直实”,所以“始终守礼节”吧。
2、先进、漫长而又稳定的农耕文明史,让我们始终处在一个世世代代的,以土地为中心的,乡党邻里关系网中,因此,只需要习俗民约,用不着外人参与。所以,“法治” 是被排斥的。
现在呢现在又重提法治,依我看,不是要向西方“人人有罪,上帝才有权审判”这样的思想看齐。我们不是一个路数啊。我们是处在,连法律都无法严格执行,只能依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老虎,拍苍蝇”这种方式的“急救式治理”的阶段了。
那么说,当有一天,我们回到了“法治” 的正轨上来,还会不会,重新扛起“人治” 的大旗呢?
不管以后嘴上会不会这样说,我们从尧天舜日那个年代继承下来的“人治赛高”的思想基础已经被瓦解了。
1、从1840年开始到现在崭露复兴头角,中华文明从天朝上国的神坛跌落了170年之久。我想,现在已经没有经历过,乾隆爷的活人能向我们说一句“老子当年曾经阔过”的话了吧。我们已经没有哪个人的脑海中还有,中国昌盛之时的景象了吧。反正,我对于近代史最深刻的记忆,就是小时候读到一本关于义和拳的图书时的滂沱泪雨。。。。 一句话,我们的“仓廪”空得太久了。所以,“礼节”也就无从坚持了。
2、中国已经告别了农业社会,没有了那种进行无限次重复博弈的策略环境——用人话来说,就是 能骗一笔是一笔,反正明天你也找不到我了。
不过,我希望,未来的网络社会,会成为一个新的稳定存续的“乡党邻里关系社会”——也就是可以通过网络重构人际间的“礼”——信任。
当然,凭我的一贯尿性,一言以蔽之,就是中国正式从依靠自我的 yiyin 式社会,走向了依靠外力的 shouyi 式社会。。。。。。。。。。。。。。。。
因为,我对shouyi员这个职业还是挺情有独钟的。
其实,这是看到了@台湾省评论员写的一篇文章的标题,有感而发。。。当然,请不要怪我无节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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