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牌小货车营运证是不是要取消了?
2018年交通部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
2016年,国家曾首次发声:未来取消皮卡车型办理营运证。在国内所有皮卡用户盼望之际,9月22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再次发声:2018年底要完成皮卡取消办理营运证的工作。
为了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研究推动取消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险机制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针对皮卡车型而言,目前我国没有严格标准的条例判定其是营运还是非营运,多数情况下用户碰到相关的运管职能部门也只能是叫苦连连。同时,用户为皮卡车型办理相关的营运资格需要面对一系列复杂的手续流程,包括是否需要挂靠到相应公司、每年两次的季审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等。
那么,“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这项政策则是给国内皮卡用户带来了福音。我国皮卡被划分为货车分类,但基本上所有的车辆总质量均在4.5吨以内,其被取消办理营运证后,我国的皮卡用户则在用车过程中增加许多便利。
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凭证,如果车辆没有营运证,那么就是无证经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黑车”。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应当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并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规定的车辆营运证与目前使用的《道路运输证》名称不同,但其性质和作用是一样的,其制式、配发、使用、监管除了应当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外,其他可以继续沿用《道路运输证》的有关制度。
蓝牌小货车营运证已经于2019年3月2日取消。只有危险品蓝牌货车才需要办理营运证。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参考链接:道路运输条例
好消息!2018年蓝牌货车取消营运证,无证也可以跑运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