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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出售时的公允价值-初始入账金额-+公允价值变动余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实际上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首先,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记入“投资收益”的借方;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贷方;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实际上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首先,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记入“投资收益”的借方;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贷方;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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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准则期间累计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处置时要结转到投资收益,现在新准则好像又不用了。变来变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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