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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在物业范围内发生被盗事故,符合一定的条件时,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首先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依法物业应当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提供的服务项目。当合同明确约定了物业对被盗财产赔偿的,物业应当赔偿。生活中因为盗窃行为的隐蔽性、难以查获等特点,物业公司事实上是没有能力做出保证的,所以基本上不存在这样的条款。但可以通过安保条款的约定,例如约定了物业应当对进入小区的人逐个进行登记,核验业主身份,或者约定无死角监控,那么当物业没有做到的时候,就可以要求适当赔偿损失。其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单方面发布了对于安保措施方面的承诺,这些承诺及时没有写进合同,也属于合同的一部分。再次,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各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去判断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管理过错,进而决定是否由物业进行赔偿。例如该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水平以及资质等级,收费越高资质等级越高,应该负担的安保义务越重,再例如在连环盗窃的情况下物业企业是否及时采取了更多措施去防范。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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