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什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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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2013年6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4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2013年6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4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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