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客观题:《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单选题6.1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国甲公司通过海运从某国进口一批服装,承运人为乙公司,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甲公司持正本提单到目的港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取。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了货款支付协议,但随后丙公司破产。甲公司无法获赔,转而向乙公司索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一/40)
A.本案中正本提单的转让无需背书
B.货物是由丙公司提走的,故甲公司不能向乙公司索赔
C.甲公司与丙公司虽已达成货款支付协议,但未得到赔付,不影响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
D.乙公司应当在责任限制的范围内承担因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
答案解析
1.【考点】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问题
【答案】C。解析:本案中,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该提单属于指示提单。指示提单转让需要经过背书。A项错误,不当选。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液衡枣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B项错误,不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在承运人未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后,正本提单持有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就货款支付达成协议,在协议款项得不到赔付时,不影响正本提单持有人就其遭受的损失,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民事责任”。C项正确,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拦老《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承担民事责任的,不适用海商法第五十六条关于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D项错误,不当选闹拆。
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