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宗法制,礼乐制三者之间的关系
宗法制和分封制是互为表里的政治制度,宗法制是通过血缘宗族关系来分配政治权力,保证了分封制的顺利推行。西周的礼乐制是保证分封制、宗法制稳定推行的工具。
1、嫡长制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最大特点,并且,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形成了宗法等级。
2、分封制,就是周天子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给王族子弟、功臣、先代贵族,建立诸侯国,其目的是“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3、礼乐制是西周文化的主构架,周礼强调要尊崇上天和先祖,同时规定了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上下的尊卑关系,不得有所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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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的核心作用在政治上是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
夏朝的帝位由儿子接任,偶尔也有传给兄弟的。商朝的帝位大多传给弟弟,最后由最年幼的弟弟再传给长兄的长子,或以行传给自己的儿子。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灭商建周,都于镐京,并改“帝”为“王”。周王朝的王位明确规定只传长子,就是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
周礼目的是以周人的标准来规范各族和各代礼乐内容,并通过制度的形式推行到各个不同等级的统治阶级中去;其意义在于扩大周文化的影响,加强周人血亲联系和维护宗法等级秩序,其本质是“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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