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文言文以字用法
1. 初中文言文中“以”字的用法及例子
以
(一)介词
1.介绍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如:①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阳楼记》)②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前一个“以”表原因,后一个“以”表目的。)(《出师表》)③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陈涉世家》)
2.介绍动作行为所凭借的条件,可译为“凭借”“按照”“依靠”等。 ①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马说》)②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愚公移山》) ③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孟子〉二章》)
3.表示动作行为的方式,可译作“把”、“拿”、“用”等。如:①屠惧,投以骨(《狼》)②遂许先帝以驱驰(《出师表》)③以人之逸,待水之劳(《峡江寺飞泉亭记》)
(二)连词
1.表示目的,相当于现代汉语里的“来”如:①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狼》)②以光先帝遗德(《出师表》)③属予作文以记之(《岳阳楼记》) ④故为之文以志(《始得西山宴游记》)
2.表示结果,可译作“以至”‘“因而”。如: ①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②以伤先帝之明(《出师表》)
3.有时相当于连词“而”。如:①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黔之驴》②醉则更相枕以卧(《始得西山宴游记》)
(三)“以”还可作动词(属于实词)用,可译为“认为”。如:①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出师表》)②魏武将见匈奴使,自以形陋。(《〈世说新语〉三则》)
2. 【初中文言文虚词用法及含义】
文言虚词用法(超详细版) 而 1.用作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如: 蟹六跪而二螯.(《劝学》) (二)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如: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 (三)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如: 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石钟山记》) (四)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 如: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五)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如: 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冯婉贞》) (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如: 吾尝终日而思矣……(《劝学》) 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说》)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例如: 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记王忠肃公翱事》)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师说》) 以 1.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例如: 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察今》) 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 余船以次俱进.(《赤壁之战》)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记》) (二)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廉颇蔺相如列传》) 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战》) (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 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汉书·西南夷传》)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例如: 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信陵君窃符救赵》) 2.用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一)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二)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三)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为“而”“来”“用来”“以致”等.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 敛赀财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记》)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 (四)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例如: 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信陵君窃符救赵》)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五)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归去来辞》)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例如: 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余是以记之,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钟山记》)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庖丁解牛》) 为 “为”在文言中经常用作动词和介词,也可以用作助词.用作动词,意思是“做”.还可作判断词“是”用.这些都属于实词范围.下文介绍作虚词用的几种用法. 1.用作介词.除表被动外,一般读去声. (一)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为“向”“对”等.例如: 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桃花源记》) (二)表示动作、行为的替代.可译为“替”“给”等.例如: 当横行天下,为汉家除残去秽……(《赤壁之战》) 公为我献之.(《鸿门宴》) (三)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可译为“当”“等到”等.例如: 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晏子使楚》) (四)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可译为“为着”、“为了”.例如: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序》)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例如: 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庖丁解牛》) (六)表示被动关系.读阳平声,可译为“被”.“为”所引进的是动作行为的主动者;有时亦可不出现主动者;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例如: 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五蠹》)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鸿门宴》) 今不速往,恐为操所先.(《赤壁之战》) 2.用作助词.读阳平声,放在疑问句之末,表示诘问。
3. 以字在文言文中的用法
“以”在文言文中主要用法有: A、作介词。
可译为“把”、“被”、“对”、“用”、“将”、“凭”、“因为”、“根据”、“按照” 等。 如:贫者自南海还,以告富者。
B、作连词。可译为“和”、“又”、“而”、“以致”、“以便”等,也可以不译。
如:以塞忠谏之路也。C、作动词。
一般译成“认为”、“以为”。如: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D、用“有以”、“无以”的形式出现时,同 “有”、“无”一起译成“有什么”、“没有什么”或“不能”。
如:非学无以致疑,非问无以广识。
4. 初中的文言文中有那些“之”的用法
之的用法1、他,她,它(们).例:①人皆吊之.(之:他,指上文善术者)②以刀劈狼首,数刀毙之.(之:它,指狼)③ 然之.(之:它,指上文李 的话)④彼竭我盈,故克之.(之:他们,指齐军)⑤我见相如,必辱之.(之:他,指相如)2、的.例:①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3、往,到.去.例:①如欲之南海,何如?(《为学》)②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③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4、这,此.例:①以君之力,曾不能损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本义项指后一个“之”)②郯子之,其贤不及孔子.③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④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5、作宾语前置的标志.例:①何陋之有?②宋何罪之有?③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6、我.例:①君将哀而生之乎?②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复返也.7、调整音节,无实义.例: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本义项指后一个之)8、用在主谓结构中,表示了消句子独立性.例: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②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9、作定语后置的标志.例:①云之崔嵬.②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10、向.例:然后驱而之善.之⑴他,她,它(们).例:①人皆吊之.(之:他,指上文善术者)②以刀劈狼首,数刀毙之.(之:它,指狼.)③ 然之.(之:它,指上文李 的话.)④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本义项指后一个“之”:她,指燕后.)⑤彼竭我盈,故克之.(之:他们,指齐军.)⑥我见相如,必辱之.(之:他,指相如.)⑦以杜君言泛讯之.(之:他们,旨狱中囚犯.)⑧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之:它,指上文府吏的话.)⑨遽扑之,入石穴中.(之:它,指蟋蟀.)⑩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本义项指后一个“之”它指兵器.)⑵的.例:①近塞之人,死者十九.(《塞翁失马》)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③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④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⑶往,到.去.例:①如欲之南海,何如?(《为学》)②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③诸将请所之.④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⑤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⑥于是弃其家走之关中.⑦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本义项指后一个之“之”.)⑷这,此.例:①以君之力,曾不能损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本义项指后一个“之”.)②其上以构脂、腊和氏灰之类昌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③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④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⑤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⑥郯子之,其贤不及孔子.⑦于是六国之士,有宁越、徐尚、苏秦、杜赫之为之谋.(本义项指中间一个.)⑸作宾语前置的标志.例:①何陋之有?②宋何罪之有?③句读之不知.④何功之有哉?⑤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谓也.(本义项指后一个之.)⑹我.例:①君将哀而生之乎?②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复返也.④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亲数存之.⑤今单车来代之,何如哉?⑥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之以为戮:以之为戮.之:指我们.)⑺调整音节,无实义.例: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本义项指后一个之.)⑻用在主谓结构中,表示了消句子独立性.例: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②乐郊乐郊,谁之永号!③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⑼作定语后置的标志.例:①云之崔嵬.②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⑽向.例:然后驱而这善.泾流之大(代词,这样)我之谓也(结构助词,帮助宾语前置) 仲尼之闻(结构助词,的) 两涘渚崖之间不辩牛马(相当于“的”)轻伯夷之义者(定于后置的标志)今我睹子之难穷也(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1、代词. (1)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例①:作《师说》以贻之.(代人,作宾语.)例②:輮使之然也.(代物,作兼语.)例③:人非生而知之者.(代事理,作宾语.)(2)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例: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2.助词. (1)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例①: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例②: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1) 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例: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3)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例:宋何罪之有?(即“宋有何罪”.)(4)结构助词,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例①: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 例②: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5)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例①:倾之,烟炎张天. 例②: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5. 古文中的“以”字用法
以”是古文中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虚词。“以”的本义是“用”,作动词。例如:今方来,吾欲辱之,何以也(《晏子春秋•晏子使楚》)中的“以”就作“用”解。“以”常和“为”连用,组成“以为”或“以……为……”结构,译为“认为”,“认为……是……”。例如:满座宾客无不伸颈、侧目、微笑、默叹,以为(认为)妙绝。(林嗣环《口技》)又如:孤常读书,自以为(认为)大有所益。(《孙权劝学》)古文中,也有单独的“以”字作“认为”解的,如“我以日始出时去人近,而日中时远也”(《两小儿辩日》)中的“以”便解释成“认为”。“以”的应用范围广泛,表意也较复杂,下面就结合初一语文新教材(最后两例外),谈谈它的用法。
一、作介词用。“以”作介词是其最常见的用法,情况也比较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种:
1、引出动作、行为的工具或凭借。可译为“用”、“凭”、“根据”等。例如:① 以刀劈狼首。(蒲松龄《狼》)例句中“以”引出“劈”的工具“刀”,“以”译为“用”。② 以我酌油知之。(欧阳修《卖油翁》)例句中“以”引出“知之”的凭借(或根据)“酌油”,可译为“凭借”。
2、引出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可译为“把”。例如:① 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扁鹊见蔡桓公》)例句中“以”的宾语省略,可译为:医生喜欢给没有病的人治病,把(治好“病”)作为(自己的)功劳。 ② 以告富者。(彭端淑《为学》)译文:把他的情况告诉了富和尚。
二、作连词用。只表顺接,不表转折。
1、表原因,作“因为”、“由于”解。例如:① 是以谓之“文”也。(《〈论语〉十则》) 译:因为(这个原因),(所以)用“文”做他的谥号。
2、表目的,作“(用)来”解。例如:① 河曲智叟亡以应。(《愚公移山》)译:河曲智叟没有话来回答。
3、表结果,作“以至”解。例如:① 以至于寸。(范晔《乐羊子妻》)译:以至达到一寸。
三、作副词用。
相当于“己”,表示事情已经完成或结束,可译成“已经”。例如:① 以啮人,无御之者。(柳宗元《捕蛇者说》)译:(假设)已经咬了人,就没有办法治好了。
四、作代词用。表示指代,可译作“这”、“这样”。例如:① 子贡曰:“无以为也!”(《论语•子张》)译:子贡说:“不要这样做!”
当然,“以”字的用法还有很多,限于教材篇目,不再赘述,留待读者自己理解和领悟。
之
1. 代词
作第三人称代词,可以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为第三人称,译作“他(她)(他们)”、“它(它们)”。如: ① 公与之乘,战于长勺。(《曹刿论战》) ② 陈胜佐之,并杀两尉。(《陈涉世家》)③ 肉食者谋之。(《曹刿论战》)
有时也作第一人称,译为“我”。如:太尉苟以为可教而辱教之,又幸矣。(《上枢密韩太尉书》)
2. 助词
(1)结构助词,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① 予尝求古仁人之心。(《岳阳楼记》)② 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2)结构助词,放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不译。如:① 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扁鹊见蔡桓公》)②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爱莲说》)③ 臣以王吏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公输》)
(3)音节助词。用来调整音节,无义,一般不翻译。如: ① 公将鼓之(《曹刿论战》) ② 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③ 怅恨久之(《陈涉世家》)
(4)结构助词,是宾语提前的标志。如:① 何陋之有?(《陋室铭》)② 宋何罪之有?(《公输》)③ 而城居者未知之也。(《满井游记》)
(5)结构助词,是定语后置的标志。如:①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岳阳楼记》) ②北顾黄河之奔流。(《上枢密韩太尉书》)
3. 作动词,可译为“到”、“往”。如:吾欲之南海,何如?(《为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