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些食品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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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范围:
1. 动物的脑、髓、眼等组织,禽畜肠道、内脏等。
2. 动物性油脂、脂肪类食品中添加的棉籽油、玉米胚芽油、豆类植物油以外的植物油。
3. 含有铝、镉、铅等重金属超标的食品。
4. 化学物质残留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食品,如农药、兽药、化肥等。
5. 科学检测被发现含有病原微生物、病毒等致病菌的食品。
6. 已知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如臭虫、蟾蜍、毒蘑菇等。
7. 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合规的食品。
8. 涉及虚假或者误导的食品标签、广告宣传等。
上述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范围是通过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的,并根据不断的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不断完善。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
1. 动物的脑、髓、眼等组织,禽畜肠道、内脏等。
2. 动物性油脂、脂肪类食品中添加的棉籽油、玉米胚芽油、豆类植物油以外的植物油。
3. 含有铝、镉、铅等重金属超标的食品。
4. 化学物质残留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食品,如农药、兽药、化肥等。
5. 科学检测被发现含有病原微生物、病毒等致病菌的食品。
6. 已知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如臭虫、蟾蜍、毒蘑菇等。
7. 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合规的食品。
8. 涉及虚假或者误导的食品标签、广告宣传等。
上述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范围是通过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的,并根据不断的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不断完善。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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