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该不该给乞讨者钱?

我是正方,就是该给乞讨者钱!!!给我些资料!!!多给多我加多分!!!我很急!!!谢谢!!!可以不可以给我一些像1楼那样的?或者一些问反方的问题?... 我是正方,就是该给乞讨者钱!!!给我些资料!!!多给多我加多分!!!我很急!!!谢谢!!!
可以不可以给我一些像1楼那样的?或者一些问反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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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2 · TA获得超过165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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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为什么干涉我向乞讨人员施舍?
让市民不要随意向沿街乞讨人员施舍,是何用意?无非是使街头乞讨人员的数量得以减少,从而达到“净化”城市环境的目的。
乞讨人员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其中的大多数,若非无奈,也不会选择这样卑微低贱的生活方式。就现实而言,人们对乞讨人员的施舍并不是多么的慷慨,乞讨人员的生存空间并不是多么的广阔,因此,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必要经常告知市民不要随意施舍。这样的导向,也并不见得对社会的整体利益是有益的。
应理性看待乞讨现象
政府自身既没有能力充分救济,又呼吁公众不要救济,那乞讨人员的生存空间就会很小。
在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太完善的情况下,仅想通过行政手段减少乞讨者的数量,是有商榷余地的。让乞讨人员从容地乞讨,体现出的是社会的一种宽容。理智的做法就应是进行合理的引导,并尽可能地完善救助体系,而不是使其生存的空间日益逼仄。乞讨是一种自由,施舍同样也是一种自由,我们应保持必要的节制和理性,不应过分进行干预,更没必要通过舆论上的强行引导来予以干涉。

正方:
不要误读“舆论导向”
说实话,现在我们所见过的街头骗子,实在不少。到底哪些乞讨者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哪些是冒充骗钱的,很难识别。施舍给钱,担心被骗,不给钱,又容易被误解为人情冷漠。
事实上,在目前城市街头涌现出越来越多的乞讨者的情况下,唯有政府的积极救助才是治本之道。如果政府不能发挥主动性的作用,仅靠社会舆论和媒体关注,不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容易纵容懒汉和骗子的滋生。
帮助了需要救助的人
由政府出面救助,至少有以下三大好处:首先,能够为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提供合情、合理、合法、安全和及时有效的帮助,这是政府执政为民的体现;其次,能够避免不劳而获者借乞讨骗钱,近年来乞讨有群体化发展的趋势,这种利用人的同情心来骗钱的手段,既违背了社会公德,又是对人们助人为乐精神的一种亵渎;第三,《通知》里还有对流浪儿童、乞讨病人等的救助细则,如对须抢救的有生命危险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贯彻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此类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救助规定,有利于体现以人为本,有利于构建社会和谐。

有一天和我一和好朋友去逛街,没有目标,就是溜达.逛了半天,也没买什么,就是感叹物价的飞涨了.后来累了,就在路边的长椅上坐着休息下,因为天好,而且那地方离火车站很近,人很多.
我们在那坐了有半个小时,就在这期间,有2个乞讨的人过来要钱,但是我们都没给.我不知道他们是真的乞丐还是假的,如果是真的,我愿意帮助他,可如果是假的,那他就是骗子,我没有必要给他钱.现在的社会,骗子太多了,报纸上时常有关于乞丐的报道,说是日收入最少在100以上,好的时候都在300以上.别看在要钱的时候穿的破破烂烂,可当他们脱下这身”职业装”,那也算是有钱人.有的在家乡盖大房子,有的晚上去饭店吃饭.
我痛恨骗子,因为现在的骗子在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人们的爱心在减少,彼此的信任度也在下降,社会变的复杂,人情变的冷漠.现在的骗子已经越来越年轻化了,我就不明白,一个人有手有脚的,为什么非要装成乞丐要钱呢?自己干点什么不好呢?难道非要这样厚着脸皮来赚这样的钱吗?
我没给他们钱,但我觉得这不是我没有爱心,如果是真的有需要的人,不跟我要钱我也会给的,但是如果有手有脚好好的人,我不会给,他们完全可以自食其力,我为什么要给他们.如果我把钱给了他们,那还不如捐给灾区的人们呢.
莫名其妙!

送给你!
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应该互帮互助,团结友爱。
说实话,现在我们所见过的街头骗子,实在不少。到底哪些乞讨者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哪些是冒充骗钱的,很难识别。施舍给钱,担心被骗,不给钱,又容易被误解为人情冷漠。

事实上,在目前城市街头涌现出越来越多的乞讨者的情况下,唯有政府的积极救助才是治本之道。如果政府不能发挥主动性的作用,仅靠社会舆论和媒体关注,不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容易纵容懒汉和骗子的滋生。

帮助了需要救助的人

由政府出面救助,至少有以下三大好处:首先,能够为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提供合情、合理、合法、安全和及时有效的帮助,这是政府执政为民的体现;其次,能够避免不劳而获者借乞讨骗钱,近年来乞讨有群体化发展的趋势,这种利用人的同情心来骗钱的手段,既违背了社会公德,又是对人们助人为乐精神的一种亵渎;第三,《通知》里还有对流浪儿童、乞讨病人等的救助细则,如对须抢救的有生命危险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贯彻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此类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救助规定,有利于体现以人为本,有利于构建社会和谐。
回答者: 优美的猪 - 魔法师 五级 10-11 19:40
www.562754569/.com
回答者: 寂寞的术师 - 见习魔法师 二级 10-11 19:48
这里提供一个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美国乞讨者的权利及其限制
美国宪法中并没有乞讨权之说,乞讨者的权利来自于人身自由权产生的人们的行动自由权与旅游权,受平等保护权。具体来自于宪法第5和第14修正案。第五条修正案〔1791〕规定:“无论何人,除非根据大陪审团的报告或起诉,不得受判处死罪或其他不名誉罪行之审判,惟发生在陆、海军中或发生在战时或出现公共危险时服现役的民兵中的案件,不在此限。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第十四条修正案〔1868〕第一款:“凡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均为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任何法律;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对于在其管辖下的任何人,亦不得拒绝给予平等法律保护。”乞讨者的权利受到以上两个宪法修正案的保护,目的是为了实现个人自由与经济自治。

首先,在经济权利方面,对无家可归者的经济权利有保障,规定他们有与一般人同样的经济权利,不受歧视。

其次,在隐私权方面。1967年产生的“Katz规则”认为,要构成隐私,必须有两个条件:确实有别人还不了解的隐私;本人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只要这样,其隐私权受保护。

第三,在乞讨的地点方面。除了有特定使用目的的场所并有事前的明令禁止乞讨以外,其他场所应当允许乞讨。
美国的乞讨权,整体来说属于宪法规定的行动自由权、旅游权、表达权、财产权,但是在乞讨地点方面要受到限制。从以上的内容看,我认为乞讨权还是比较广泛的。以上提到了一些重要的限制性法律,但是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在当代美国,乞讨是一种权利;只要不是纯粹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的露天场所,乞讨者的临时栖息地应当被视为“风能进、雨能进、太阳能进,国王不能进”的隐私场所;其财产权应当受到保护,甚至于法官认为 “需要特殊保护”。在地点方面,今天,美国乞讨者出现最多的是街上的红绿灯路口等公共交通要道,可以看到这些人向过往司机举牌乞讨。但是因为美国的社会福利制度完善,乞讨者正如他们自己所称一样,往往是吸毒者、醉酒成瘾者、艾滋病人等具有特殊情况的人。

从美国的法律也可以看出,乞讨权是其他宪法权利的具体化表述,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能简单地说允许或者不允许乞讨,而是应当与其他公民权利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应当考虑如何协调。但最重要的是一定地点禁止乞讨的法律本身要受到违宪审查,不合理的限制会被撤销;对乞讨者权利的侵犯可以随时获得救济的途径。
回答者: mjyljc - 魔法师 四级 10-11 19:49
该给的话,你要学会煽情,就一个个具体的例子问对方,给还是不给就行了,不给就会怎么怎么样。一定要惨!!!
不过不用那么紧张例子,这种例子编一个也可以,没人会怀疑的!
感情牌打够之后,在说些高尚的个人良心,自身修养的东西就ok了。。。
回答者: 重量级200802 - 见习魔法师 二级 10-11 20:13
我看过一个电视节目说,北京很多儿童乞讨者背后都是有人操控的,那些操控他们的人控制他们的自由,给他们最低的生活保障,而他们甚至经常住星级酒店,开名车。个人感觉大城市中的还是有很深背景的,所以说,这个问题很复杂。
回答者: 天才噜噜 - 试用期 一级 10-11 20:56
很简单嘛!给社会福利机构,就不怕骗子了撒。
回答者: XUESEQUIFENG - 试用期 一级 10-11 21:38
乞讨者对生活没有希望

现在即使是真的乞讨者也感觉是假的

这个社会太复杂

你要给的话

凭直觉

(个人观点哈)
回答者: 葬月美村 - 见习魔法师 三级 10-11 21:41
事实上,在目前城市街头涌现出越来越多的乞讨者的情况下,唯有政府的积极救助才是治本之道。如果政府不能发挥主动性的作用,仅靠社会舆论和媒体关注,不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容易纵容懒汉和骗子的滋生。

帮助了需要救助的人

由政府出面救助,至少有以下三大好处:首先,能够为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提供合情、合理、合法、安全和及时有效的帮助,这是政府执政为民的体现;其次,能够避免不劳而获者借乞讨骗钱,近年来乞讨有群体化发展的趋势,这种利用人的同情心来骗钱的手段,既违背了社会公德,又是对人们助人为乐精神的一种亵渎;第三,《通知》里还有对流浪儿童、乞讨病人等的救助细则,如对须抢救的有生命危险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贯彻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此类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救助规定,有利于体现以人为本,有利于构建社会和谐。
回答者: 嚸祤筷乧 - 试用期 一级 10-11 22:50
每当走近学校外的过道的时候,我总会发现,那里总是有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她跪坐在地上,向着这来往的行人乞讨着——
每当看到这样一位老者,看到她那经历了数十年的沧桑而变得满是皱纹的脸,看到她那没有丝毫生气的瞳孔,我蓦然无语,心里泛起了层层涟漪……我知道,我的同情心又在作祟了。
一次……两次……许多次我总会过去掏出一个硬币来。只是后来的我看到这样的场面竟也麻木掉了……我可以一如那些丝毫没有同情心的人一样,我会想:凭什么他们可以不劳而获!只是,那时候的我竟不明白,他们并不是不劳而获……
或许有人说:“像他们那样的人就是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只是我们却不曾想过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们那样有父母在背后支撑。要说不劳而获,我们不也是一样么?
我有时在想,当我沦落到这样的地步,这样天天向别人乞讨的地步,我还会有活下去的勇气么?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嘲笑别人,到头来我们竟不如他们,不是吗?
或许有人说:“他们乞讨的人就是利用别人的同情心。”的确,他们利用别人的同情心在过生活,但是他们只是为了让自己生存,而我们——我们这些从来不知道如何才能在社会中生存的人,根本没有那个嘲笑的资格,因为生存是一个人做人的底线。
当他们放下了自己的自尊,当他们放下了自己的人格,而为求生存的时候,他们只是为了让自己活着……一个对我们而言过于简单,但对于他们又过于困难的底线。谁会不想要自己的自尊?谁会不想要自己的人格?只是在这时只求生存的他们而言,这却是弥足的奢侈品。并不是他们不想要,只是——他们要不起……
像他们这样的老者,活了大半辈子,谁会愿意见到一个以乞讨为生的晚年呢?人活一辈子,谁又不想安度晚年呢?我不知道她遭遇到了什么,我也不懂得她所有的沧桑,我——只是一个连独立生活都没有勇气的胆小鬼,但是我看到了她所表现出来的勇气。当她放下了自己的尊严,当她放下自己的人格的时候,她一同放下的还有希望。当她被生活所迫无法不乞讨的时候,她应该是绝望的吧,应该是心痛的吧?当她那的那个白色的塑料碗的时候,她失去了一切,所剩下的只是生存的底线和那生存的勇气……
跪在地上乞讨着只为求生存的他们,其实比我们勇敢得多,而我们只是一群温室里长大,不知疾苦的旁观者,或许我们同情他们,或许我们厌恶他们,但我们不能批评他们。因为,他们至少拥有活下去的勇气!而我们,甚至连一点点面对困难的勇气都没有。我们只是一群胆小鬼……
回答者: 黯淡d—e - 试用期 一级 10-11 23:29
施舍的是无条件的赠送!至于被施舍者有何用途与你无关!当你对乞讨者身份产生怀疑时你的施舍已失去意义!
你同情弱者,因而你施舍,乞讨者无论原本是何身份,他现在对你而言就是弱者!他已向你示弱!你即便是只在施舍的瞬间做了强者!你也是此刻他面前的强者!

国人眼里的乞求者都应是讨饭的!这是误区,寻求帮助与解人忧困是人的本性所致!没有强迫,也没有责任!只是你的好恶而已!

在美国大街上你可见到千奇百怪的行乞者!牌子上写着:女朋友生日,没钱买礼物!
我赌输了!太太不许我回家!我要喝酒!没钱!更有甚者写:我想嫖妓!口袋没钱!
不知你做何感想?
如果手脚齐全就不给,残疾的就给
如果是一个年轻人,那么我们应该坚决说吥,因为如果所有人都献出爱心,无条件的施舍,那么他就会逐渐丧失劳动的意识和劳动能力,我们反而害了他。我们是要有爱心,但是,也要懂得爱心的节制。

参考资料: 分给我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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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是谁都该有的。可一旦我们的善良被恶人利用,那将是社会的悲哀。如果确实乞讨者又十分可怜,凭良心你觉得怎样就怎样,毕竟不是谁都很阔绰的,钱也不很扎手啊!‘’

现在有组织的乞讨者太多了,人们的同情心都已经被打击惯了,所以见到乞讨者,一方面同于同情想给予帮助,但另一方面又担心自己受骗。
所以,面对要钱的,我们就尽自己可能给一碗饭;面对要饭的,不企图收人财钱的,我们就给点钱。
好像有点逆反心理,被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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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为什么干涉我向乞讨人员施舍?
让市民不要随意向沿街乞讨人员施舍,是何用意?无非是使街头乞讨人员的数量得以减少,从而达到“净化”城市环境的目的。
乞讨人员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其中的大多数,若非无奈,也不会选择这样卑微低贱的生活方式。就现实而言,人们对乞讨人员的施舍并不是多么的慷慨,乞讨人员的生存空间并不是多么的广阔,因此,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必要经常告知市民不要随意施舍。这样的导向,也并不见得对社会的整体利益是有益的。
应理性看待乞讨现象
政府自身既没有能力充分救济,又呼吁公众不要救济,那乞讨人员的生存空间就会很小。
在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太完善的情况下,仅想通过行政手段减少乞讨者的数量,是有商榷余地的。让乞讨人员从容地乞讨,体现出的是社会的一种宽容。理智的做法就应是进行合理的引导,并尽可能地完善救助体系,而不是使其生存的空间日益逼仄。乞讨是一种自由,施舍同样也是一种自由,我们应保持必要的节制和理性,不应过分进行干预,更没必要通过舆论上的强行引导来予以干涉。

正方:
不要误读“舆论导向”
说实话,现在我们所见过的街头骗子,实在不少。到底哪些乞讨者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哪些是冒充骗钱的,很难识别。施舍给钱,担心被骗,不给钱,又容易被误解为人情冷漠。
事实上,在目前城市街头涌现出越来越多的乞讨者的情况下,唯有政府的积极救助才是治本之道。如果政府不能发挥主动性的作用,仅靠社会舆论和媒体关注,不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容易纵容懒汉和骗子的滋生。
帮助了需要救助的人
由政府出面救助,至少有以下三大好处:首先,能够为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提供合情、合理、合法、安全和及时有效的帮助,这是政府执政为民的体现;其次,能够避免不劳而获者借乞讨骗钱,近年来乞讨有群体化发展的趋势,这种利用人的同情心来骗钱的手段,既违背了社会公德,又是对人们助人为乐精神的一种亵渎;第三,《通知》里还有对流浪儿童、乞讨病人等的救助细则,如对须抢救的有生命危险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贯彻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此类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救助规定,有利于体现以人为本,有利于构建社会和谐。
回答者: talentweiwei - 大魔法师 八级 10-11 19:31
有一天和我一和好朋友去逛街,没有目标,就是溜达.逛了半天,也没买什么,就是感叹物价的飞涨了.后来累了,就在路边的长椅上坐着休息下,因为天好,而且那地方离火车站很近,人很多.
我们在那坐了有半个小时,就在这期间,有2个乞讨的人过来要钱,但是我们都没给.我不知道他们是真的乞丐还是假的,如果是真的,我愿意帮助他,可如果是假的,那他就是骗子,我没有必要给他钱.现在的社会,骗子太多了,报纸上时常有关于乞丐的报道,说是日收入最少在100以上,好的时候都在300以上.别看在要钱的时候穿的破破烂烂,可当他们脱下这身”职业装”,那也算是有钱人.有的在家乡盖大房子,有的晚上去饭店吃饭.
我痛恨骗子,因为现在的骗子在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人们的爱心在减少,彼此的信任度也在下降,社会变的复杂,人情变的冷漠.现在的骗子已经越来越年轻化了,我就不明白,一个人有手有脚的,为什么非要装成乞丐要钱呢?自己干点什么不好呢?难道非要这样厚着脸皮来赚这样的钱吗?
我没给他们钱,但我觉得这不是我没有爱心,如果是真的有需要的人,不跟我要钱我也会给的,但是如果有手有脚好好的人,我不会给,他们完全可以自食其力,我为什么要给他们.如果我把钱给了他们,那还不如捐给灾区的人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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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应该互帮互助,团结友爱。
说实话,现在我们所见过的街头骗子,实在不少。到底哪些乞讨者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哪些是冒充骗钱的,很难识别。施舍给钱,担心被骗,不给钱,又容易被误解为人情冷漠。

事实上,在目前城市街头涌现出越来越多的乞讨者的情况下,唯有政府的积极救助才是治本之道。如果政府不能发挥主动性的作用,仅靠社会舆论和媒体关注,不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容易纵容懒汉和骗子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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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颜兮梦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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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干涉我向乞讨人员施舍?
让市民不要随意向沿街乞讨人员施舍,是何用意?无非是使街头乞讨人员的数量得以减少,从而达到“净化”城市环境的目的。
乞讨人员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其中的大多数,若非无奈,也不会选择这样卑微低贱的生活方式。就现实而言,人们对乞讨人员的施舍并不是多么的慷慨,乞讨人员的生存空间并不是多么的广阔,因此,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必要经常告知市民不要随意施舍。这样的导向,也并不见得对社会的整体利益是有益的。
应理性看待乞讨现象
政府自身既没有能力充分救济,又呼吁公众不要救济,那乞讨人员的生存空间就会很小。
在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太完善的情况下,仅想通过行政手段减少乞讨者的数量,是有商榷余地的。让乞讨人员从容地乞讨,体现出的是社会的一种宽容。理智的做法就应是进行合理的引导,并尽可能地完善救助体系,而不是使其生存的空间日益逼仄。乞讨是一种自由,施舍同样也是一种自由,我们应保持必要的节制和理性,不应过分进行干预,更没必要通过舆论上的强行引导来予以干涉。

正方:
不要误读“舆论导向”
说实话,现在我们所见过的街头骗子,实在不少。到底哪些乞讨者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哪些是冒充骗钱的,很难识别。施舍给钱,担心被骗,不给钱,又容易被误解为人情冷漠。
事实上,在目前城市街头涌现出越来越多的乞讨者的情况下,唯有政府的积极救助才是治本之道。如果政府不能发挥主动性的作用,仅靠社会舆论和媒体关注,不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容易纵容懒汉和骗子的滋生。
帮助了需要救助的人
由政府出面救助,至少有以下三大好处:首先,能够为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提供合情、合理、合法、安全和及时有效的帮助,这是政府执政为民的体现;其次,能够避免不劳而获者借乞讨骗钱,近年来乞讨有群体化发展的趋势,这种利用人的同情心来骗钱的手段,既违背了社会公德,又是对人们助人为乐精神的一种亵渎;第三,《通知》里还有对流浪儿童、乞讨病人等的救助细则,如对须抢救的有生命危险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贯彻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此类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救助规定,有利于体现以人为本,有利于构建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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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苦小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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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应该给”
那“给”也要有一个“给”法,怎么给呢?首先要判断出是不是真的需要帮助,我们谁也不是专业人士,所以遇到最好直接110,个人所得税大家都在缴纳管制范围内吧?那么这些税款国家会用到需要使用的地方,包括对生活困难人员的救济上,你交给警察叔叔,警察叔叔会对他们做出最正确的判断、处理、和帮助。(乞丐这种身份混乱的团伙里,后面跟着的很多都是不法份子,你直接110说不定还可以救到被拐卖囚禁的小孩子,还有被逼迫行乞的小孩子)
哼,真要做好事,想要帮助有生活困难的人,就一帮到底吧,我们中国自古就有“送佛送到西,帮人帮到底”的优良传统,你把乞丐从他们所谓的“贫困"中解救出来,让他们不需要再上街乞丐,让他们可以和你一样有个正常人的生活和经济来源,让他们的乞丐生涯在遇到你的时候就可以结束,这才是对他们真正的帮助,而不是让他们继续在大街上行乞,不是给几块钱求心理安慰,还自以为自已是"慈善人士“做了什么积德的事,什么让你觉得自己是“高尚人士”的事。
=========
反方:不能给!这事儿金星老师早在《金星秀》上说过了:如果我给你钱,我对不起那些自食其力的人!
如果人人都认为只要放下尊严就可以什么都不用付出的生活下去,谁还工作?全世界都是乞丐了,如果到了世界都是乞丐的那一天,做为乞丐的你又向谁要钱去?
对于说遇到残疾人应不应该给的,真正的残疾人会比你有自尊心,他们会生怕别人看不起他们的残疾,不可能上大街上卖弄自己的残疾行乞,而且残疾人士国家有一项“残疾人保障金”每个营业单位都会按单位所聘员工人数的比例缴纳,这钱就是用来补助残疾人士的,不需要你滥好心的去大街上给骗子钱了
而且现在很多乞丐明明都是些骗子,假装身有残疾,或者假装聋哑人,拿个假残疾证就在各种公共场所诈骗,人与人之间的温情就是这么给骗光的,这种在属于“乞丐行骗”的违法行为,见到最好110直接交警方处理,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按国家法律交过个人所得税,这些税款国家会按最正确的方式分配到社会建设中去,包括对乞丐、对需要帮助的人的福利上,根本不需要你再在大街上给这种你并不清楚实情的人钱,而且你被骗一次,都会助长这种乞丐行骗违法行为的恶势力生长,因为你一时的滥好人,会让更多有同情心的人和你一样被骗,这是你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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